因工作需要,決定組織實施2024年越城區第二批綜合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實施辦法
招聘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紹興市越城區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錄(招聘)調配工作辦法》的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和擇優原則,采用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方式組織實施,且不限戶籍范圍(特殊說明的除外)。
二、招聘計劃
本次越城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正式事業編制工作人員44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有關要求等詳見《2024年越城區第二批綜合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計劃表》(見附件)。
三、報名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
(二)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等條件。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情況為準),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取得境內高校的學歷、學位證書時間或境外高校的學歷、學位經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時間要求在2024年12月31日前。
(四)成人教育學歷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執(職)業資格等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26日。
(五)年齡18到35周歲(1988年8月16日至2006年8月15日期間出生),特殊說明的除外。
(六)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具備本簡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包括注冊及報名、資格初審、網上繳費、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復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24年8月19日9:00—8月26日16:00。【點擊進入報名入口】應聘人員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自愿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確定應聘崗位的、未確認報名信息的,視作報名無效。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8月19日9:00—8月26日17:00。
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期間,應聘人員應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及時查詢初審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選擇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24年8月19日9:00—8月27日17:00。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辦理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
報名繳費后,將根據報名情況,對繳費人數1:5及以下崗位進行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繳費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特殊緊缺崗位,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招聘計劃取消的,該崗位已繳費的應聘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應聘條件的崗位或退費。
(四)準考證打印
時間:2024年9月18日9:00—9月21日14:30
已繳費人員需從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已打印準考證的,取得筆試資格。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視作放棄筆試。
(五)筆試
時間為2024年9月21日。應聘人員必須按照準考證規定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且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2:00—3: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成績通過越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sxyc.gov.cn)公布,考生也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查詢。
(六)資格復審復核
資格復審復核的對象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3倍確定(招聘計劃數3人以上的,按招聘計劃數的2倍確定),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復核在面試前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核由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先復審后復核,復審與復核當場進行。經復核合格的人員才具有參加面試資格,可領取面試通知書。
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規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復核的視作放棄資格復審復核。
因應聘人員放棄資格復審復核或資格復審復核不合格而產生的缺員,按該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可遞補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確認遞補,逾期視作放棄遞補。
參加資格復審復核的人員必須提供與招聘崗位條件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崗位有要求的,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社保證明或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若在資格復審復核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境內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須提供書面說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等相關材料;境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入學證明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還應提供《退役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七)面試
應聘人員按面試通知書載明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準時參加面試。未準時到達規定地點或不能及時提供面試通知書和有效身份證件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減員不遞補。
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以上合格,不足6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結束后,當天現場公布考試成績。考試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且考試成績相等時,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八)體檢與考察
體檢對象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以及相關規定執行,行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相關規定執行。
因在體檢、考察中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而產生的缺額在該崗位面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越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sxyc.gov.cn)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或在擬聘用對象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被聘用人員收到錄用通知后,逾期未領取報到通知書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取消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報名材料或信息不實,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或通過偽造、涂改證件等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擾亂報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開招聘考試中違反人事考試紀律的;
3、在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或串通他人隱瞞事實,妨礙考察工作正常進行或影響考察結論的;
4、故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體檢過程中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通過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方式進行作弊,影響體檢結論的;
5、攻擊公開招聘公告發布網站或網上報名系統,擾亂公開招聘秩序的;
6、招聘結果公布后,為達到個人目的,造謠誹謗,惡意舉報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
7、有其它嚴重違紀違規和違法行為的。
(二)報考的專業是指與學歷證書相一致的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如果以第二專業報名的,其第二專業須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資格復審復核時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各高校自定義的第二專業(輔修專業)未取得教育部學歷認證的不能作為所學專業填報。報考的學位是指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相一致的學位。招聘崗位要求專業未獲得配套學位證書的,不得以其他專業獲得的學位證書來替代報名。
(三)未在目錄內的專業,按照相近相似原則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把握審核。
(四)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提供社保證明及工作單位人事(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提供社保證明即可。工作經歷指全日制工作的經歷,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實習、見習等經歷不作工作經歷計算,工作經歷計算到2024年8月底。
(五)“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內普通高校在2024年12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情況為準)的人員;國(境)外畢業生是在2024年12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人員。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同期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含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身份應聘。
大學生參加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和農技特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在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以“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身份應聘。
(六)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對象為:入伍地為越城區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在越城區應征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錄取后或大學就讀期間在越城區應征入伍,退役復學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的人員。
(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等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得報考;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
(八)考生需完成全部考試科目,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九)要求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十)招聘等相關信息可在越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sxyc.gov.cn)查詢。
(十一)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一經發現資格不符,取消應聘資格。
(十二)資格條件及專業設定等請咨詢各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見招聘計劃表。
(十三)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24年8月26日17:00前將本人身份證、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掃描件發送至區人事考試指導中心郵箱ycrsks@sina.com(聯系電話0575-88376465),經審核后免除考務費。
(十四)政策咨詢電話:0575-88376465、0575-88611201。
退役大學生士兵政策咨詢電話:0575-85732511。
(十五)紀檢監督電話:0575-88317003。
附件:
附件1:2024年越城區第二批綜合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計劃表.xls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xlsx
紹興市越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16日
原標題:2024年越城區第二批綜合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sxyc.gov.cn/art/2024/8/16/art_1229446020_4179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