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位簡介
內蒙古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是2003年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前身為1952年創立的內蒙古工業學校和內蒙古水利學校。學院是國家優秀骨干高職院校,自治區優質高職院校(自治區排名第一),國家優質高職院校,教育部首批現代學徒制試點院校,第一批國家高技能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2018年,學院被評為全國職業院校“實習管理50強”;2019年,順利通過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15—2018年)》項目驗收,并入選全國56所高職院校“雙高計劃”建設單位,成為內蒙古自治區唯一一所入選“雙高計劃”的單位。
二、招聘數量及崗位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內人社辦發〔2019〕61號)精神,結合我院實際,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人。
三、招聘人員條件
(一)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5年7月10日之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含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2.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住培對象培訓合格當年到我院就業的,在招聘方面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招聘方面與臨床醫學、中醫(蒙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報名時,考生所學專業與崗位要求專業須一致。
3.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4.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統一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網址:http://www.impta.com.cn)
2.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1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7:00;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15日12:00;繳費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15日17:00。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報名,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時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名時須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工作單位和從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應聘者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要及時修改(姓名和身份證號或護照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4.筆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蒙古文兩種文字試卷。應聘者選擇試卷語種,并在網上報名時點擊確認。試卷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5.應聘者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6.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7.報名期間,請應聘人員合理安排時間,盡量避開報名高峰期,以便按時完成報名和繳費有關事宜。
8.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崗位招聘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環節,工作人員將盡最大努力幫助應聘人員發現報名中出現的問題,避免造成應聘失敗。
(二)資格初審及網上繳費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由學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隨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
2.初審通過的人員須按照要求在報名網站進行繳費。完成繳費即確認報名成功。考試收費70元(每人每科50元,報名費20元),委托自治區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按照自治區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繳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筆試缺考的不再退費。完成網上繳費的應聘人員,請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繳費截止后,《報名登記表》不可打印。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免繳報考費,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2020年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兩類應聘人員報考費的減免采取先繳后退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在筆試結束后20天內,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報考費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2021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持加蓋所在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試機構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對減免費用的應聘人員,由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通過網上銀行將所繳費用自動退到應聘人員繳費的銀行賬戶里。
農村牧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免繳報考費。這兩類應聘人員將所在地旗縣(市、區)扶貧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復印件,所在地旗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或低保證復印件,連同應聘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注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發送電子郵件至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電子郵箱:imptasybtf@126.com),發送截止時間為2021年7月15日17:00,經審核確認后,可免繳報考費。
3.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1年7月22日9:00—2021年7月24日24:00。下載打印過程中如遇到問題,請與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聯系解決。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本次招聘筆試及其他環節使用。
4.筆試開考比例(應聘繳費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為2:1。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五、招聘方式
(一)筆試
1.筆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蒙古語兩種文字試卷。選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的必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部分內容加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對同一科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筆試時間和科目:2021年7月25日下午
14:30-16:30《綜合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應聘人員須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考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全區分設12個考區: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呼倫貝爾市(含滿洲里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含二連浩特市)、烏蘭察布市、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3.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應聘人員,在加權計算后的筆試成績上加2.5分。
4.筆試結束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單位研究確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和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上公布。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學院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完成。地點設在內蒙古呼和浩特市高職園區學府路1號。資格復審和面試的有關要求,提前7天在報名網站上公告。
2.從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和3U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U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調整招聘計劃或因無人報考取消的崗位,在報名網站上予以公布。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
1.面試由學院負責組織實施。采取現場試講方式進行,試講時間15分鐘,滿分100分。
2.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必須提前30分鐘到場進行資格審核抽簽,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面試指定考場進行抽簽,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設立考官小組,由7名考官組成。
4.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在同一考官小組進行面試并使用同一套試題。面試成績應當場評定并由考官簽字,《面試成績匯總評分表》和《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登分匯總表》由記分員、監督員和主考官簽字確認。
5.應聘專任教師崗位的人員,面試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講;應聘其他崗位的人員,面試可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也可用蒙古語作答(應聘者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工作人員說明并在面試通知書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對用蒙古語作答的應聘人員,為其安排2名蒙古語翻譯人員。
6.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75分,方可進行下一環節。
(四)總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上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加試形式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
(一)體檢
1.體檢在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工作在面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完成。
2.體檢時,要做到認真負責、組織嚴密、程序嚴格、公開透明。應聘者需要復檢的,學院在接到醫療體檢機構通知后及時通知應聘者進行復檢。
3.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4.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考察
1.學院組成考察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了解被考察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考察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
3.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4.考察工作在體檢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完成。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2.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3.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應聘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要認真登記,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和轉辦單位。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4.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聘用
1.公示結束后,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前,將《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花名冊》和《內蒙古自治區直屬(含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2.應屆畢業的擬聘人員,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3.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被其他單位聘用且未滿試用期的(列編招聘,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發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或在公務員招考中被新錄用的(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以及成為在讀全日制學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4.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時,初次就業的新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只進行1次。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無關。
(三)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上及時發布,請予關注。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次招聘考試的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屆時將在內蒙古人事考試和培訓網發布相關公告,請考生隨時關注。請考生在考試前做好個人防護,減少非必要流動。
(五)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1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簡章由內蒙古機電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九、監督和咨詢電話
(一)監督舉報電話:
0471-2856813(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0471-5279012(內蒙古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紀檢處)
內蒙古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二)招聘單位政策咨詢電話:
0471-5279029(內蒙古機電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三)網報技術咨詢電話:
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和培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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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內蒙古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第二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內蒙古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