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區各機關事業單位用人需要,根據《衢州市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等規定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衢州市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計劃共94名。具體用人單位、崗位、需求人數及資格條件要求等詳見《2021年衢州市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人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及要求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團隊合作精神;
(三)具有良好身體條件、心理素質,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
(四)戶籍要求為“衢州市”的,面向衢州市戶籍或生源的人員,同時下列對象亦可報考:
1.報考者的配偶為衢州市戶籍的;
2.報考者或其配偶目前在衢州市參加養老保險并連續繳納一年及以上的;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
(五)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有關要求
以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報考的,須在2021年7月13日前取得畢業證書;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證書的時間,2021年畢業的留學人員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時間,均須在2021年9月30日前。
(六)年齡35周歲及以下為1985年7月13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
(七)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報考者不得報考與用人單位有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要求以報考時戶口所在地為準,工作經歷(經驗)、養老保險繳納年限等時間的計算統一截止到2021年7月13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經驗)。
三、招錄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經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初審、筆試、現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信息
本次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在衢江區政府網(http://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公告公示”欄發布。
招聘過程的后續相關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區政府網“公告公示”欄公布,不再另行通過電話或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請報考者及時關注衢江區政府網“公告公示”欄發布的招聘信息,明確有關事項要求。
(二)報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注冊及報名
(1)注冊及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7月13日17:00
(2)報名平臺: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網報平臺技術咨詢電話:0531-66680723,必要時可與區人力社保局聯系,電話:0570-3838706。
(3)報名網址:http://qssy.zjks.com
(4)注意事項
①報名入口:登陸系統選擇“其他社會考試”。分崗位分端口進入具體的選報崗位:
--代碼(各招聘崗位均有專屬的代碼,詳見“計劃表”)為“37、38、39、43、44、63”的崗位,選擇“2021年衢州市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人員(2)”考試項目進入;
--其他崗位選擇考試“2021年衢州市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人員”項目進入。
②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到該平臺注冊個人詳細的真實信息后,及時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和確認,一旦確認將不能更改。每位報考者限報本次招聘的一個崗位。僅注冊未選擇報考崗位、更改個人信息后未重新選擇報考崗位、未確認報考崗位、未交費的,均視為無效報名。
③報考者屬低保戶的,請在報名平臺的“所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情況”欄內注明“低保”,并在7月13日24:00前將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照片發到指定郵箱(383966180@qq.com),郵件名為“低保+姓名+報考崗位”。此類對象網上資格初審通過后先不繳費,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若7月15日9:00時登陸報名平臺查詢為“未繳費”狀態,請及時聯系區人力社保局,聯系電話:0570-3838706。
2.網上資格初審
(1)時間:2021年7月11日12:00-7月14日17:00。
(2)在資格初審期間,用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報考者可登陸報名平臺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3.網上繳費確認
(1)時間:2021年7月13日12:00-7月15日12:00。
(2)根據浙價費〔2018〕21號文件規定,繳納考試費用50元。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及時查詢是否完成繳費。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4.公布核減崗位
(1)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對少數確實難以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經區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研究決定,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不足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需求人數將相應核減直至核銷。核減核銷的招聘需求人數,根據工作需要,并結合報名情況,可轉為同一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中的其他招聘崗位。
(2)招聘崗位核銷的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可在自核減計劃公布起24小時內按要求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5.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時間初步定于7月23日-7月24日,筆試時間初步定于7月25日。請已完成繳費確認的報考者密切關注衢江區政府網“公告公示”欄發布的相關通知,及時登錄報名平臺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載明的時間、地點和防疫要求等參加筆試。
(三)考試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形式,滿分100分。學歷要求為大專及以上的崗位試卷類型為綜合基礎知識測試(A卷);學歷要求為高中(中專)及以上的崗位中,代碼為“09、28、62”的崗位試卷類型為綜合基礎知識測試(C卷),其他崗位試卷類型為綜合基礎知識測試(B卷)。A、B卷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C卷筆試內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理論知識等。
為加快招聘進程,代碼為“37、38、39、43、44”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少于計劃招聘人數5倍(含)、代碼為“63”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少于計劃招聘人數3倍(含),且未核銷招聘計劃的,可不經筆試直接入圍現場資格復審。
2.現場資格復審。筆試后組織現場資格復審,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規定比例確定入圍現場資格復審對象。一般的招聘崗位,招聘需求人數3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確定入圍現場資格復審對象,招聘需求人數3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現場資格復審對象。代碼為“08、09、10、28、37、38、39、43、44、62、63”的崗位,招聘需求人數5人及以上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現場資格復審對象,其他崗位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現場資格復審對象。入圍現場資格復審人數不足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通過現場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通知書。現場資格復審須攜帶以下材料(將資格復審表及復印件按順序裝訂,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核對后,原件歸還):
(1)按要求填寫信息、貼上照片的《2021年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公開招聘資格復審表》;
(2)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能證明符合招聘崗位戶籍要求的戶口本、結婚證以及在衢江區繳納養老保險情況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就業推薦表及三方協議,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5)有“工作經歷(經驗)”要求的崗位,須提供相關單位工作期間社保繳費清單、勞動合同等材料;
(6)應主動提供能證明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報考殘疾人工作專職委員招聘崗位的,須提供本人第二代殘疾人證;以殘疾人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或配偶身份報考的,在符合招聘崗位戶籍等要求的基礎上,提供能證明與殘疾人存在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或配偶的戶口本、結婚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用車駕駛員”招聘崗位的,提供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車輛管理所出具能證明的近3個記分周期內無扣滿12分、無本人負主責的嚴重交通事故的材料;報考“船舶駕駛崗”的,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船舶船員適任證》(三類駕駛員及以上)和《內河船舶員特殊培訓合格證》(客船與高速船培訓)等。
3.體能測試
代碼為“10、62、63”的崗位須先行組織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合格的,代碼為“62”的崗位的全部人員入圍面試、代碼為“63”的崗位按1:2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代碼為“10”的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體能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主要為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長跑等三個項目。
4.面試
(1)面試包括專業技能測試、半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等方式,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2)代碼為“08、09、28、37、38、39、43、44、62”的崗位,以專業技能測試和半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代碼為“09、28、43、62”的崗位,專業技能測試采用實際駕駛的方式,考察報考者的駕駛技能;代碼為“08”的崗位,專業技能測試采用“看打”和“聽打”的方式,考察報考者文字錄入的能力;代碼為“37、38、39”的崗位,專業技能測試采用模擬情景無學生狀態授課、技能展示等方式,考察報考者教學能力和技術水平;代碼為“44”的崗位,專業技能測試采用現場實操的方式,考察報考者操控、調試音響設備的能力。其他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四)體檢
1.筆試、面試均進行的,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成總成績,折合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未進行筆試的,折合總成績即面試成績。折合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2.依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數。若折合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再相等的,高校畢業生、退復軍人、就業困難人員以及具有2年及以上鄉村基層工作經歷人員優先。
3.體檢工作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聘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一般招聘崗位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文件規定執行。教師崗位體檢標準須結合《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要求。35周歲以上的報考者,相關體檢指標標準可適當放寬,但以不影響履行崗位職責為限。體檢及交通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檢工作由區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實施。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聘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六)聘用
1.根據體檢、考核結果,按招聘需求人數1:1比例,依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聘用對象。對擬聘用對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入崗手續,不按規定時間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在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2.報考者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核或考核結論不合格、放棄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因取消聘用資格產生的崗位空缺,可按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3.除取消聘用資格的,面試合格的落聘人員納入到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待聘備選庫,入庫對象待聘資格保留至同類崗位公開招聘公告發布之日止。
四、注意事項
(一)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二)本次招聘工作,衢江區各部門(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考試的參考復習用書(資料)。社會上如出現任何以衢江區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組織方及單位無關。
(三)專業要求審查辦法。本次衢江區各招聘崗位所列的專業要求由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的素質和能力,參照教育部、2021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等相關專業目錄進行設定和資格審查。對報考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其他報考所須條件等要求需要咨詢時,報考者可在工作日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直接與用人單位聯系(聯系電話已列在“計劃表”上)。對單位審核有異議的,可向區人力社保局反映,聯系電話:0570-3838706。
(四)在公開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次招聘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未盡事宜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解釋及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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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衢州市衢江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人員計劃表.xlsx
衢州市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