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2021年07月08日訊: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為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2021年夏季如皋市衛健和民政系統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2021年夏季如皋市衛健和民政系統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如皋市衛健委網頁(http://www.rugao.gov.cn/rgswjw/rsxx/rsxx.html)、如皋市民政局網頁(http://www.rugao.gov.cn/rgsmzj/xxgkzd/xxgkzd.html)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1986年7月至2003年6月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年齡可放寬至1981年7月至2003年6月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或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年齡可放寬至1976年7月至2003年6月期間出生;
4.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的“2021年畢業生”,指在2021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1年12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2)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至2021年7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6.報考已實行執業準入資格制度崗位的人員,如符合本《公告》有關規定暫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的,須在聘用后2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護士崗位的須于聘用前取得護士執業資格,否則予以解聘。
7.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1年8月31日前,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1.報名、照片上傳:2021年7月13日09:00~7月15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100KB。報名網址: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
2.資格初審:2021年7月13日09:00~7月16日16:00。
3.陳述申辯:2021年7月13日09:00~7月17日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1年7月13日09:00~7月18日16:00。
5.繳費確認:2021年7月13日09:00~7月19日16:00。
(二)網上確認
1.如皋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如皋市民政局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初審意見。
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如皋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如皋市民政局陳述申辯,聯系人及電話:如皋市衛健委石偉偉,0513-87512783,如皋市民政局季航莉,0513-87658463。
2.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考試后,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于筆試結束后第2-3個工作日到如皋市衛健委人事科辦理減免考務費登記手續,辦理退費。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并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見《崗位簡介表》,如未達到崗位相應的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告。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1年7月20日13:30-17:00登陸報名網站,改報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4.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需與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招聘辦法
招聘由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組成。其中報考崗位代碼為01-08只進行面試,崗位代碼為09-27進行筆試和面試。考試由如皋市衛健委組織實施。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全程封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1.筆試內容。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筆試科目詳見《崗位簡介表》。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請報名成功者于2021年7月21日9:00~7月23日16: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提前10日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
3.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
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等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公布。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如皋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如皋市民政局負責,復審時間、地點和復審要求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另行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2.復審人選遞補。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復審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并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收取面試費100元。面試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公布。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四)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計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崗位代碼01-08的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崗位代碼09-27的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衛健委網頁公布。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體檢由如皋市衛健委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沒有主管部門的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組織單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
(三)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報送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在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01和02崗位的考生現場選擇崗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擬聘人員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崗位。未按時到現場或未按要求選擇聘用崗位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6個月。
(五)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1.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選擇崗位)后不再遞補。
六、相關政策
(一)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我市衛生健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資格。
(二)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三)應聘人員符合《如皋市衛生健康人才引進培養實施辦法》(皋政辦發〔2019〕106號)條件的,按照文件精神給予相應獎勵。
七、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八、本《公告》由如皋市衛健委和如皋市民政局負責解釋。
政策、考務咨詢:0513-87512783(如皋市衛健委),0513-87658463(如皋市民政局)
監督舉、報電話:0513-87529571(如皋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衛健委紀檢監察組)。0513-87623819(如皋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民政局紀檢監察組)。
點擊下載>>>
2021年夏季如皋市衛健和民政系統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x
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如皋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如皋市民政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