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建昌縣師資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葫委辦發〔2011〕15號)、《葫蘆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葫人社發〔2011〕50號)以及遼寧省人社廳遼寧省教育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函〔2024〕103號)文件精神和要求,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教師107人。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107名,其中:小學教師55名,初中教師52名,詳見《2024年建昌縣公開招聘事業編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國家承認的應、往屆專科及以上學歷師范類專業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
3.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職業道德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
4.身心健康,能夠適應本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的;
(2)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公安機關偵查、控制的;
(3)曾參加過邪教組織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4)具有不宜從事教師職業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5)建昌縣縣內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6)現役軍人、在讀的普通高校學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7)近5年內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
(8)被開除公職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允許聘用人員。
(二)年齡要求
報考人員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8月19日至2006年8月19日(含)期間出生。
(三)戶籍要求
(1)小學崗位限遼寧省葫蘆島市建昌縣戶籍。
(2)初中崗位不限戶籍。
戶籍確認時間截止到本公告發布之日(不含公告發布當日)。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上發布招聘公告。后續通知類事項,在建昌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https://www.jianchang.gov.cn/)。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
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由建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昌縣教育局依照公告及專業要求,對報名考生資格進行現場審查。
由報名人員本人攜帶相關材料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報名費100元,現場掃碼繳費,請提前準備好網上支付平臺余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人員、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人員,持現有有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減免報名費,如后期核實不符合條件的補交報名費,拒不配合的取消考試資格。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1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地點:建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樓北側。
2.提交材料
(1)本人簽名的《2024年葫蘆島市建昌縣公開招聘事業編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本人簽字處必須手簽。)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藍底照片3張,報名表粘一張,另外兩張背面標注姓名現場提交。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首頁、本人頁)。
(5)提供報考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7)本人簽字的《誠信報名承諾書》(見附件3)(報名時需在手寫簽名處按右手食指手印。)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要求考生所提供的證件和信息要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3.報名要求
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崗位數的開考比例不小于3:1,報名人數達不到招聘崗位開考比例的,則減少或取消相應的招聘崗位數額,并在建昌縣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及時公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三)筆試
1.通過現場報名初審的考生參加筆試,領取準考證及筆試時間、地點請關注建昌縣人民政府官網。
2.筆試科目及內容
小學語數教師崗位筆試考兩科,科目一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等(以下統稱教育綜合,一張卷,滿分100分);科目二為初中語文、數學學科知識(一張卷,滿分100分)。
小學體育崗位筆試考兩科,科目一為教育綜合(一張卷,滿分100分);科目二為所報考學科知識(一張卷,滿分100分)。
初中崗位筆試考兩科,科目一為教育綜合(一張卷,滿分100分);科目二為所報考崗位相應學段相應學科知識(一張卷,滿分100分)。
筆試科目全部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標準答題卡上作答。
3.筆試總成績
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式為:
筆試總成績=教育綜合分數×50%+學科知識分數×50%
筆試總成績“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兩位小數。
4.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成績匯總分析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通過建昌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四)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確定。依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各崗位按招聘計劃1:2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同時入選。
2.資格復審。面試前,由建昌縣人社局和建昌縣教育局對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年齡、學歷、專業、戶籍、教師資格證等是否符合崗位要求。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確定為面試人選。因報考者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如某個崗位資格審查合格考生數量達不到1:2比例要求,則按實有合格人數進行面試。
(五)面試
1.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在建昌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2.面試內容
小學語數教師崗位講一節小學語文微型課,限時10分鐘。
其他崗位講一節應招學科(所報考崗位的相應學段、相應學科)微型課,限時10分鐘。
報考體育崗位的考生除講一節應招學科微型課外,還需進行報考崗位的專業特長展示,特長展示時間限時5分鐘。
3.面試分數: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含),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其中報考體育教師崗位的考生,微型課60分,特長展示40分。
4.成績公布:面試成績當場評判,核準后在面試室公布。面試成績“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兩位小數。
對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缺額不再遞補。
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考生成績的權重計分公式為: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總成績并列,則依次參照面試成績、學科知識成績、教育綜合成績;如再并列,另行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體檢工作由建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體檢資格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后如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經建昌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在接到通知7日內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且只針對有疑議的項目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在規定時間內不參加體檢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及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的,在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
(七)選崗
本次招聘采取選崗的方式確定工作單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建昌縣教育局組織進行選崗,各崗位考生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選擇工作單位。如總成績并列,則依次參照面試成績、學科知識成績、教育綜合成績;如再并列,抽簽決定選崗順序。
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擇的視為自動放棄。對不服從組織安排的,不予聘用。崗位選擇后出現的空崗,不再補錄。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建昌縣教育局和建昌縣人社局組織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同時由相關單位對其進行涉罪信息查詢。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棄權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1.公示
經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選崗、考察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在建昌縣人民政府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無異議者予以聘用。
2.聘用
(1)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所在單位按規定及時為其辦理聘用備案、入編及工資等手續;所在單位應在辦理聘用備案后5天內通知聘用人員報到,聘用人員應在單位通知后30天內到崗上班。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鄉鎮中小學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縣直學校崗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1.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公示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并密切關注建昌縣人民政府官網通知公告。考生因個人原因未能參加筆試、面試等招聘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本次公開招聘人員崗位信息表中所列專業名稱參照《2016年遼寧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2022研究生專業指導目錄學術學位+專業學位》(附件4)。
4.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建昌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429-36080260429-7993059
(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附件:1.2024年建昌縣公開招聘事業編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4.《2016年遼寧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業(學科)指導目錄》、《2022研究生專業指導目錄學術學位+專業學位》
建昌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8月13日
原標題:2024年葫蘆島市建昌縣公開招聘事業編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hld.gov.cn/ywdt/tzgg/202408/t20240813_11830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