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及《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做好2021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福建省生源公費師范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閩教辦學〔2021〕2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屆公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1〕5號)、《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1〕1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公費師范畢業生就業工作,結合我市公辦學校師資需求情況,經研究,決定舉辦泉州市公費師范畢業生雙選會。現制定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詳見《2021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福建省生源公費師范畢業生崗位需求表》(附件1)、《2021屆福建省內高校泉州生源公費師范畢業生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5.2021屆教育部直屬重點師范大學福建省生源公費師范生或2021屆福建省內高校泉州生源公費師范生;
6.取得與招聘崗位任教學科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
7.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人員;④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經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后,如果經查詢反饋有《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專項行動的通知》(泉檢發〔2019〕14號)、《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制度(試行)》(泉檢發〔2019〕15號)規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二)其他條件及要求
1.報考人員最遲須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形式及時間
報名形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可同時報考多個崗位;
報名時間:2021年3月8日-3月14日。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所需材料
符合條件的公費師范生務必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發送到相關縣(市、區)、市直學校的電子郵箱(詳見附件)進行網上報名。相關表格證件、證書等或用PDF格式或拍照為圖片等形式發送。郵件標題及附件名稱以“公費師范生雙選會+姓名+應聘用人單位(學校)學科崗位”方式命名。
1.《泉州市公費師范生雙選會報名登記表》(附件3,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同時發送WORD版本);
2.公費師范生本人身份證;
3.高校入學時與福建省教育廳或泉州市教育局簽訂的《培養就業協議書》;
4.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經所在高校院系及就業指導中心簽章并附上大學期間的學業成績單,參加面試時必須提供紙質原件);
5.就業協議書(空白且要求份數完整);
(三)報考資格審查
由招聘的市直公辦學校及各縣(市、區)教育局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確定為考試對象,由招聘的市直學校及各縣(市、區)教育局通知報考人員參加考試,考核通過入圍人員名單報市教育局教師工作科備案。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人事行政部門的復核結果為準。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若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四、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片段教學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知識、教學能力等。考試的具體形式、內容和時間等由各招聘單位(學校)另行通知。考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聘用。考報考市直公辦學校的成績在市教育局網站上公示7日,報考各縣(市、區)教育局下屬公辦學校的成績在各縣(市、區)政府網站上公示7日。
報考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就業協議書(內容空白且要求份數完整)參加考試。招考單位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在考試成績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并簽訂就業協議書。
若所報考的崗位考試時間沖突,請考生選擇其一崗位參加考試,其它崗位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行,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2.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3.體檢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單位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違法違紀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根據招聘單位(學校)權限分別在泉州教育局網站或各縣(市、區)政府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將通過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單位網站發布,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單位網站相關信息。
(二)按照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現場資格審查、考試、體檢等環節需現場查驗報考人員的動態“八閩健康碼”(通過“閩政通APP”L4級的身份認證(人臉識別)),“八閩健康碼”須為綠碼方可參加現場招聘活動,報考人員出入各招聘單位應配合做好健康掃碼工作,通過張貼碼主動掃碼。
(三)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市事業單位綜合管理部門以及各招聘單位(學校)紀檢部門監督。監督電話:0595-22798807,22112393。
(四)未盡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2278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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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屆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福建省生源公費師范畢業生崗位需求表.docx
2021屆福建省內高校泉州生源公費師范畢業生崗位需求表.docx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