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門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廈門市發展研究中心擬采用簡化程序公開招聘2名具有博士學歷學位的事業單位編內研究人員,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四)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在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間出生);
(五)具備招聘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報考(聘用)資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或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三)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四)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五)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六)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參公人員;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公人員;
(七)現役軍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即2025年以后才學業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
(八)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或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九)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具體資格條件詳見《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廈門市發展研究中心簡化程序補充編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崗位招聘為長期招聘,自簡章發布之日起即可報名,崗位招滿即止,報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電子郵件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掃描成電子檔,以壓縮文件的形式發送至指定招聘電子郵箱,壓縮包文件名及郵件標題格式為:應聘崗位名稱+姓名。
聯系人:姜老師
聯系電話:0592-5115681
電子信箱:drcjys@xm.gov.cn
(二)報名材料
1.《廈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
2.符合應聘條件的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
3.博士畢業論文以及1篇在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
4.本人近期1張1寸正面免冠彩色數碼證件照片。
(三)資格審核
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應聘材料恕不退還。
(四)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簡章并仔細對照崗位招聘資格條件,確認符合簡章規定及擬報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審核貫穿招聘全程,凡不符合規定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或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經核查,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本次報名無需繳納報名費。
3.2024屆高校畢業生,尚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認證材料原件的,應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及認證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報名時應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或承諾書。
五、考試安排
本次招聘專業測試采用筆試、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政策、專業技能、研究能力和綜合素質。筆試、面試各100分,合格線均為60分,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按50%比例計算相加后得出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數點后2位。專業測試視報名情況采用集中測試或逐一測試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專業測試成績應達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
六、體檢
根據專業測試成績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醫院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根據要求指定。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院結合實際確認,體檢結論以體檢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為準。體(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工作要求執行。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的,視為自動棄權。
七、考核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主要內容為德、能、勤、績、廉等情況,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核實考核對象有無失信被執行的情況,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考核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
八、公示
根據崗位要求及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dpc.xm.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九、遞補
在辦理本次招聘人員入職審批手續前,因考生放棄資格退出,或不符合規定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招聘名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研究提出意見報主管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已辦理本次招聘人員入職審批手續的,擬聘用人員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等情形出現的名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十、聘用手續辦理
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應于公示期滿后2個月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所需的全部材料(含個人人事檔案),因情況確實特殊、無法在上述期限內提供完備資料的,與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協商同意并書面承諾后可適當延長材料提交時限(延長時限原則上不超過1個月),否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十一、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或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本次招聘全過程由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紀委實施監督。
(三)用于報考的學歷、學位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持境外學歷(位)報考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
(四)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年)》(附件3)作為崗位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的依據。其他來源的專業指導目錄不作為本次報考和審核的依據。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所持證書(認證報告)上內容只字不差、如實填寫所學專業。
(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對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應主動進行規避。
(六)應聘人員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保持暢通,屆時電話或短信通知,請考生留意接聽和接收。
(七)人才優惠政策:可享受廈門市相關人才政策規定的優惠政策。
本簡章僅適用于本次簡化程序補充編內工作人員,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一: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廈門市發展研究中心簡化程序補充編內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三: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4).doc
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8月13日
原標題: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廈門市發展研究中心簡化程序補充編內工作人員簡章(2024年8月)
文章來源:http://hrss.xm.gov.cn/xxgk/tzgg/202408/t20240813_28845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