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補充高素質專業化人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等有關規定,坪山區決定面向全國開展博士選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
2024年8月31日前通過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職)取得研究生學歷及博士學位人員。
二、選聘崗位及條件
(一)選聘崗位及名額
博士研究生16名,崗位詳見《深圳市坪山區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選聘博士崗位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選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選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6日9:00至2024年8月30日18:00。
2.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材料發至指定電子郵箱,郵箱地址:jiangqian@szpsq.gov.cn,郵件以“報考崗位+姓名+聯系電話”的格式命名。考生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必須真實,如弄虛作假,取消參加選聘資格。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報名時須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區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選聘博士報名表》(附件2),word版和簽字掃描件一并提交;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所有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出具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4)業績、獲獎等證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5)證明本人符合崗位規定條件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掃描件。
4.報名咨詢電話:0755-89385229,咨詢時間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對考生資格條件進行審核,資格審核時間:2024年9月2日9:00至2024年9月6日18:00。在資格審核過程中,出現材料不齊且不能在審核結束前補齊的、不符合選聘崗位條件等情況,視為資格審核不合格。對資格審核合格人員線上面談,綜合面談表現、崗位匹配度,按各崗位擬聘人數1:3確定入圍業務考核人選;若資格審核合格人數不足1:3的,全部入圍業務考核環節。坪山區委組織部將以電話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圍業務考核人員,未入圍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業務考核
業務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核成績合格線為70分。在考核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每個崗位按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并通過電話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圍體檢人員。
業務考核當天考生需攜帶所有與報考崗位相關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員審驗,交復印件留存,現場審核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業務考核資格。
(四)體檢及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實施。體檢結果將以電話或短信等方式告知,請考生保持通信工具暢通,以便及時聯系。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坪山區委組織部會同招聘單位組建考察組,對其政治表現、資格條件、廉潔自律情況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進行考察。對于2024年應屆畢業生,到其就讀高校深入了解學習期間的表現情況;對于在職社會人員,到其所在單位深入了解工作期間的表現情況;對于待業社會人員,到其戶籍所在地、居住地等的村(社區)深入了解生活、社會交往等情況。
(五)公示及聘用
對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坪山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福利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按事業單位有關規定享受與崗位對應的薪酬等福利待遇,并由組織人事部門及招聘單位開展有針對性的專業培養、跟蹤培養。
五、其他說明
(一)考生應認真閱讀公告、崗位要求和報考指南(附件3),并對所提供各項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生的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具體請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四)選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后,在坪山區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坪山區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深圳市坪山區委組織部
2024年8月12日
原標題:深圳市坪山區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選聘博士公告2024-08-12
文章來源:https://www.szpsq.gov.cn/zwgk/rsxx/zkzp/content/post_11494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