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力量、加大城管執法輔助工作力度,決定面向社會招聘4名城市管理編外協管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城市管理編外協管員4名。招聘崗位及要求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本縣戶籍的人員;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40周歲以內(在1984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間出生),身心健康;
5.復員退伍軍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6.參照事業單位招聘考核程序協審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治安處罰、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因違規違紀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4.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5.失信人員。
三、報名時間、方法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公告時間:2024年8月9日。
2.報名時間: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報名。
3.報名地點:清流縣城市建設綜合服務中心五樓辦公室(碧林北路33號)。
4.聯系人:鄧先生,0598-5322616.18659874520.
(二)報名方法
1.現場報名方式: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到報名地點報名,填寫報名表2份(附件2);網絡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將報名表(附件2)填寫完整后和身份證、畢業證掃描電子版發送到qlcgdd@126.com,主題寫“清流縣城市管理編外協管員公開招聘--XXX(報名者姓名)”。報名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本次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名人員實際情況與資格條件不符以及在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招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報考資格等進行初步審核,確定擬面試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分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6個程序。
(一)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安排在面試前一天,測試合格者方可進入面試環節,放棄或未按時到達體能測試現場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試人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試項目及標準如下:
項目 |
標準 |
|
30周歲以內 |
30周歲以上 |
|
1000米 |
≤5′25″ |
≤5′35″ |
10米×4往返跑 |
≤23″1 |
≤23″4 |
俯臥撐 |
30個 |
20個 |
(二)面試
面試當天放棄或未按時到現場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成績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面試人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在個人面試結束后即向面試對象現場公布。
(三)體檢
面試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向清流縣城市建設綜合服務中心提供由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綜治等部門蓋章的《清流縣城市建設綜合服務中心招聘城市管理編外協管員協審表》(附件3)。根據面試成績及協審表,按照招聘人選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同崗位人員同分時,根據學歷高低、專業相近度、專業技能的高低)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要求執行,由清流縣城市建設綜合服務中心統一組織到清流縣總醫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自知道體檢結論起7天內本人有權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對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空缺崗位,按考生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核
經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清流縣城市建設綜合服務中心統一組織考核,重點審查報名資格條件及遵紀守法等方面情況。遇有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放棄的,從該招聘崗位人員中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考核環節。
(五)公示
清流縣城市建設綜合服務中心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把關口。對體檢、考核合格者,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清流縣政府門戶網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研究確定為城市管理編外協管員。
(六)聘用
1.此次招聘的城市管理編外協管員被錄取后,按有關規定簽訂2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后,未再續簽合同的,勞動關系自行解除。
2.本次受聘人員應服從工作崗位安排。因聘用者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在本次招聘結束一個月內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至體檢考核。聘用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3.聘用人員待遇按照《清流縣機關事業單位臨時聘用人員、退休返聘人員工資指導意見(試行)》(清人社〔2020〕42號)規定的標準執行,由縣財政核撥。用人單位為個人辦理“五險一金”,“五險一金”費用按相關規定由單位與個人按比例繳納。
五、說明事項
報名人員預留的電話號碼應準確無誤,因號碼錯誤無法聯系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負。
清流縣城建綜合服務中心
2024年8月9日
附件2:清流縣城市建設綜合服務中心城市管理編外協管員報名表.docx
原標題:清流縣城市建設綜合服務中心關于招聘城市管理編外協管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fjql.gov.cn/zwgk/gggs/202408/t20240809_20497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