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廬江縣城區義務教育學校師資力量,經研究決定,面向縣內農村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公開選調部分教師進入城區學校任教。現就選調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本次城區學校選調教師計劃為80名。其中,城區初中選調教師15名,城區小學選調教師55名,高新實驗學校(小學崗位)選調教師10名(具體崗位及名額見附件1、附件2)。
二、選調范圍
(一)城區初中教師選調范圍
農村高中、農村初中(含廬城鎮農村初中)中學崗位現在編在崗教師、合肥商貿科技學校現在編在崗教師。
(二)城區小學教師選調范圍
1.農村初中學校(含農村完中初中部、廬城鎮農村初中)初中崗位現在編在崗教師;
2.農村小學崗位(含廬城鎮農村小學)現在編在崗教師。
三、選調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在現聘學段任教滿3年及以上(時間計算到2024年9月30日),且近3學年度每學年達到該學年度本校教師平均工作量;
3.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4.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8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下同);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近5年年度考核(2019-2023年度)達到合格及以上檔次(實際工作年限不足的,按實際年限。涉及試用期考核的,試用期滿考核為合格等次);
7.報考中學崗位的須具備與報考學科一致的相應或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報考小學崗位的須具備與報考學科一致的小學及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具有小學及以上層次與報考學科不一致的教師資格需近3年(2021年9月-2024年6月,下同)所任教學科均與報考學科一致;
8.報考語文學科崗位普通話水平須在二級甲等及以上,報考其他學科崗位普通話水平須在二級乙等及以上。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①不符合選調條件的;②近3年內有擅自離崗情形的(經組織批準同意上掛、支教等人員除外);③近3學年內教育質量評價位次靠后(各完職中為全校,鎮中小學為全鎮,具體由各完職中、鎮中心學校確定);④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⑤近5年內經紀檢監察部門查實違反師德師風的;⑥經組織人事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⑦按相關規定不能參加選調的其它情形。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考察、公示、擇校、調動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登錄廬江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lj.pzhl.net)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2024年8月8日9:00至12日16:00,逾期不再報名。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信息填寫必須要與《介紹信》(具體樣式見附件3)上的信息內容完全一致。
2.報考人員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2024年8月13日16:00前登錄廬江縣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需上傳完職中、鎮中心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各義務教育完中、鎮中心學校每個崗位報名人數不超過3人,各農村高中(中職)每個學科報名人數不超過1人。
報考比例須達到崗位選調計劃數的N+1(N為崗位選調計劃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數。
(二)考試
本次公開選調考試采用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若任一選調崗位實際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超過30人的,則所有崗位的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一科,主要測查與中小學教師職業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分析、策略選擇等部分。筆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全部為客觀題。筆試成績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考生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不計入考試成績。
2.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崗位選調計劃數,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成績須在最低合格分數線內)。入圍人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直接面試的,則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即為面試人選。
面試采取無生上課的方式進行,上課時間不超過15分鐘。考生按指定內容進行準備,備課時間30分鐘。面試采取百分制,當場評分、當場亮分(成績保留2位小數,第3位小數四舍五入)。設定面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面試費用繳納時間和《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和培訓機構。
(三)考察
根據各崗位選調名額,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面試成績相同,取學歷高的、入編時間早的(下同)。
考察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核查報名材料原件,審核是否符合選調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工作量、在崗履職情況、教育教學成績等。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查詢平臺: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專欄(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選調人選,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其選調資格。
(五)擇校
對擬選調人選公示無異議的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聘用的,按以下辦法擇校:
1.城區中學按選調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自主擇校或辦理確認手續。
2.根據《廬江縣城區小學新進教師無校籍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對城區小學被選調人員實行無校籍管理。城區小學依據公布的學校,擬選調人員按選調崗位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學科進行抽簽擇校。
擇校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共同組織實施。
因考生在考察、公示、擇校環節主動放棄或不合格導致選調崗位出現缺額的,從同崗位參加面試的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額遞補。
(六)調動聘用
擇校后,按規定程序及時辦理調動和聘用手續。選調人選必須與原學校解除聘用關系,與新聘學校重新辦理合同聘用手續。聘用人員首聘期限為3年。
所有被選調人員需在新任教學校缺額崗位內重新辦理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手續,若沒有相應缺額崗位,則低聘至相應專業技術缺額崗位。
選調人選在5個工作日內未辦理聘用、工資轉移等手續的,取消其選調資格,不再遞補。
五、工作監督
選調工作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駐教體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對違反選調考試工作紀律和弄虛作假的考生、工作人員以及學校負責人,視情節輕重,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六、其他
(一)考試費用:
筆試費用45元/科,面試費用80元/人。
(二)聯系電話:
咨詢電話:
0551-87338900(縣教體局)
0551-87332015(縣人社局)
監督舉報電話:
0551-87329642(縣紀委監委駐教體局紀檢監察組)
(三)本公告由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中共廬江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廬江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8月7日
原標題:廬江縣2024年城區學校選調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lj.gov.cn/zwdt/ztzl/rszk/120272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