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南湖區少年兒童體育學校(下簡稱:南湖區少體校)是經南湖區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培養少年兒童體育專項技能的體育特色學校,于2018年5月28日在嘉興市實驗初中教育集團掛牌。南湖區少體校目前承擔的體育訓練項目涉及田徑、乒乓球、羽毛球、排球、柔道、網球等,含15所項目布點學校,共有400多名運動員在訓。
根據學校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體育教練員1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嘉興市南湖區少年兒童體育學校事業編制排球項目教練員1名。
中共南湖區委區政府網站(http://www.nanhu.gov.cn/)作為發布公告(通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的主要平臺,請考生及時查看。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
2.熱愛體育事業,有志于從事青少年業余訓練工作;
3.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二)資格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2.具備排球項目專業技能,符合下列專業條件之一:
(1)獲得排球專項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稱號或年度全國競技系列成年最高水平比賽前八名的省級專業運動隊退役運動員,并具有體育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獲得排球專項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稱號或年度全國競技系列成年最高水平比賽前八名的普通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運動員,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不限;
(3)獲得排球專項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稱號或年度全國競技系列成年最高水平比賽前八名的普通高校體育學類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以上學歷、運動員等級稱號、比賽成績等取得時間截止到2024年8月14日。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公開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資格審查)
本次南湖區少年兒童體育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排球教練員采取現場報名形式,經現場資格初審合格者參加考試。
1.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8月14日(上午8:30—11:30)。
現場報名地點:南湖區教育體育局904會議室(湘溪路22號,南湖區第二行政中心9樓)。
2.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附件1);
(2)學歷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等級運動員和個人業績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學術成就、各類榮譽的原件及復印件;
(6)報考人員如果是在職在編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
(7)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2張。
3.資格初審。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資格審查合格者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計劃。
(二)考試
考試由南湖區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報考人數在10人以上的,進行筆試,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報考人數不到10人(含10人)的,直接進入面試,取消筆試環節。
筆試為閉卷形式,主要測試教育教學理論、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實踐能力。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面試采用“專項技能測試+模擬訓練”的方式,主要測試考生排球專業能力、訓練課設計能力、教學效果以及考生的綜合素質。面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專項技能測試滿分40分(合格分為24分),模擬訓練滿分60分(合格分為36分)。面試總成績=專項專項技能測試得分+模擬訓練得分”,專項技能測試和模擬訓練得分如有一項低于合格分的,不得列為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時間暫定8月17日,考試地點設在嘉興市南湖區內。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告通知。
(三)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照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模擬訓練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總成績、模擬訓練成績、專項技能測試成績均相等的則需進行模擬訓練加試(加試成績只決定最終排名)。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四)考察
考察由區教體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在規定時間內,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疾觳缓细窕蜃栽阜艞壍?按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中共南湖區委區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安排遞補。
(六)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到南湖區教育體育局報到(報到時間另行通知),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在聘用期內發現應聘人員違反招聘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新聘用事業編制人員在南湖區教育系統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四、其他事項
1.與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事宜均在中共南湖區委區政府網站(http://www.nanhu.gov.cn/)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2.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嘉興市南湖區教育體育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嘉興市南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指導。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區教育體育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73-83839711,0573-82058367
監督電話:0573-82057223,0573-82838339
嘉興市南湖區教育體育局
2024年8月6日
原標題:2024年南湖區公開招聘體育教練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nanhu.gov.cn/art/2024/8/6/art_1229282433_53444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