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滄州任丘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4年滄州任丘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88名)》已于2024年8月7日發布,本次滄州任丘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8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2024年7月底及以前畢業的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學信網、學位網查詢結果為準),國外留學人員需經認證。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2024年普通類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不限戶籍。其他報考人員除報考招聘單位要求不限戶籍的崗位外,須具有任丘市戶籍或為任丘市生源地,報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如有任丘市戶籍的,報考者可視為具有任丘市戶籍。
(二)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年齡要求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2006年8月6日-1988年8月6日之間出生)。
5.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任丘市202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確定。留學回國人員和其他海外、外國學歷學位獲得者的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但所學專業課程與招聘崗位專業課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該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的,也可報考該招聘崗位。
凡涉及年齡、戶籍、工作經歷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8月6日。
(三)部分崗位條件的說明
1.本次招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
(3)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及2022年、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2.崗位條件中“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兩類人員:一是從滄州市應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學期間從滄州市應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后復學,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
3.崗位條件中“服務冬奧大學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應屆畢業生中服務冬奧會、冬殘奧會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志愿者。
4.職業院校畢業生報考時,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5.醫療衛生機構招聘條件中,對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后,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4.普通高等學歷教育(非在職)在讀學生(不含2024年應屆畢業生);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
8.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4年滄州任丘市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2024年滄州任丘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4年8月8日上午9:00至8月14日下午17:00 筆試時間: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醫學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