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東弘發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共計1人。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巴東弘發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廉潔從業、勤勉盡責、團結合作,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職業素養;
4.認同公司價值觀,自覺維護公司核心利益,服從組織安排,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保密觀念;
5.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有開拓創新意識,執行力強,能夠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年齡要求、相關學歷、工作經歷和其它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違反法律法規,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立案偵查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并處于記錄期內的;
5.參與邪教、非法宗教組織及其活動,無正當理由組織或參與過信訪,影響社會穩定的;
6.涉黑涉惡的,或者利用宗族勢力甚至黑惡勢力等妨礙社會事務的;
7.有吸毒史的;
8.現役軍人、在校學生;
9.按照規定需要回避的對象;
10.其它不宜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6日8:30至2024年8月11日17:30。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可通過電子郵箱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并提交相關報名資料。
電子郵箱報名方式:將報名所需資料掃描件發送巴東弘發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電子郵箱:532592796@qq.com,聯系電話:18871808675 ;
現場報名方式:將報名所需資料報送至巴東弘發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聯系人:鄧先生;電話:18871808675 。
3.考生報名所需材料
(1)個人報名表(附件2);
(2)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
(5)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如工作證明、勞動合同、離職證明、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等。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所需材料為應聘人員報名所需材料。
2.資格審查合格人員與崗位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3.需要明確的相關問題
(1)工作經歷是指從事報考崗位相關工作的經歷,時間計算截止到報名起始時間。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工作經歷不作為報考崗位的工作經歷。
(2)審核應聘人員應聘資格條件以本公告中各崗位所列專業類別、具體專業名稱為準。
(3)應聘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在報名、測試、體檢、考察、聘用等環節中,都將會對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在任何環節和階段一經發現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均應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請考生認真對照本公告確認是否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理性報考,誠信報考。
(4)資格審查結果及考試通知將在長江巴東網發布公示。
(三)組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分值各為100分。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
考試范圍和考試用書。筆試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資格復審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按招聘人數1: 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對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以及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同崗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3.面試
根據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和面試資格復審結果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同一崗位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以結構化形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適應所聘崗位的綜合能力。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面試照常進行,但考生折算后的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不含)的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 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報考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時,筆試總成績高的應聘人員排名靠前,優先確定為體檢對象。按上述方式執行后總成績仍并列無法確定體檢對象的,組織加試,加試成績高的應聘人員優先。
1.組織體檢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相關標準執行。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當自得到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并在得到復檢通知的一個星期內完成復檢。復檢醫院為初檢上級醫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2.組織考察
考察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籍記錄、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條件逐一進行核實。體檢、考察可同步組織實施,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因應聘人員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現的空缺崗位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通過長江巴東網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接受應聘人員和社會監督。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根據調查核實的情況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我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為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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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巴東弘發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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