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招聘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鎮江市中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
一、應聘對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40周歲;部分崗位對年齡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備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鎮江市中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按大類確定專業的崗位,請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查核。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生;
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④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考試時間和地點等事項由招聘單位負責通知,并提前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告。
(二)報名方式:應聘者發送電子郵件報名。填寫《鎮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同時將報名所需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所修課程目錄以及其他招聘崗位所需要的證書、證明等材料的原件進行掃描或拍照。郵件主題請寫成“姓名+聯系方式+應聘崗位”的格式,一起發送至招聘單位報名郵箱,并與招聘單位聯系進行電話確認,務必保持聯系暢通;招聘單位報名郵箱和報名咨詢電話詳見附表。
(三)報名資格審查:應聘者須認真閱讀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并如實填寫登記表的各項信息,招聘單位按要求進行資格初審。是否通過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電話或郵件通知。考試前,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報名所需的所有證書、證明等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如發現不符合應聘崗位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招聘單位根據報名情況,制定考試工作方案經市衛生健康委初審后,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同意后,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以60分為最低合格線,并于考試結束一周內在市衛生健康委網站、招聘單位網站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在考試合格分數線內的人員,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如面試成績相同,則加試確定名次。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參照國家普通公務員錄用體檢和考察標準組織進行。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由市衛生健康委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錄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聘用手續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經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審核后,按規定在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招聘單位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處理。擬聘用名單公布后未按規定時間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監督電話:0511-88912870(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事處),0511-85340800(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處)。
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8月2日
原標題: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鎮江市中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公告
文章來源:http://wjw.zhenjiang.gov.cn/wjw/gsgg/202408/21ba13456e3f45db98d60535a57b7ff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