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醫藥大學于1982年經國務院批準籌建,1986年接收原山西醫學院中醫大學班學生開始辦學,1989年經原國家教委批準正式成立,2000年獲得碩士學位授予權,2017年經教育部批準由山西中醫學院更名為山西中醫藥大學,同年被確定為山西省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高校。學校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醫生(中醫)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高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高校、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招生院校、中國政府獎學金生委托培養高校、山西省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人才隊伍建設,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山西中醫藥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5名,其中專業技術崗位19個,管理崗位6個。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山西中醫藥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的要求為準。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具體要求的高校畢業生(不含2024年畢業的委培、定向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要求。
(六)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籍、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3日—8月5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山西中醫藥大學晉中校區師生綜合服務大廳(山西省高校園區大學街121號,請從學校東門持報名材料進入)
3.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提交材料:
(1)《山西中醫藥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紙質版(本人手寫簽名)。報名表中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為二級學科專業,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并提供畢業學校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所學具體專業的證明和學習成績單。
(2)本人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碩士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碩士階段課程學習成績單原件、復印件及具有翻譯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件。
(5)應聘人員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6)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要求為中國共產黨黨員的,須提供近期黨員證明(加蓋組織關系所在基層黨組織公章);專業方向有要求的,須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所學具體專業方向證明和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單(加蓋學校相關管理部門公章);專技8崗位報考人員,需提供相關運動員等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服務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內填寫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分別蓋章,“派出單位意見”欄中,山西高校畢業生由共青團山西省委蓋章,非山西高校畢業生需由本人畢業院校所在地的省級團委蓋章后,并由共青團山西省委加蓋印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委審核蓋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由服務地縣級人社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在“派出單位意見”欄內需由市級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
退役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二)資格審查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對應聘者的招聘條件逐項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要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初審、復審二次審查辦法和審查簽字記錄制度,確保資格審查客觀、嚴謹、公正。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專業不一致時,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組(3-5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專家)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
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將通過學校網站公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應聘崗位和應聘崗位專業要求等。
招聘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擬招聘人數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崗位,原則上取消招聘崗位,并在山西中醫藥大學網站發布公告,同時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如在報名結束后未達規定開考比例,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該崗位被取消。被核減或取消的崗位招聘計劃轉入一般性崗位(專業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崗位);被取消的崗位,報名人員轉為一般性崗位(專業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崗位)報名人員。在山西中醫藥大學網站發布公告,同時告知報考該崗位的考生。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轉入的一般性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及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崗位被核減、取消的,在山西中醫藥大學網站發布公告。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存在問題,隨即取消其資格。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總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5分。
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筆試工作由山西中醫藥大學組織實施。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和筆試相關事宜在山西中醫藥大學網站公布。
筆試內容為崗位所需的綜合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其中綜合基礎知識占50%,專業知識占50%。主要測評應聘者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考試內容不指定統一教材。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考試全程監控或錄像。滿分100分。
筆試結束7日內,在學校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公布期不少于5天。
2.面試
面試由山西中醫藥大學組織實施。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同進入面試環節。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前一周,在學校網站公布參加面試人員的名單、面試時間、地點、內容、方法及要求等。
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試講與答辯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其他崗位采取答辯的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素質、業務潛能和崗位要求的其他能力等。
面試工作全程錄音錄像。
面試成績當天公布。
面試結束后1日內將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排名順序,在本學校網站公示不少于5天。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山西中醫藥大學組織實施。
1.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山西中醫藥大學網站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復檢申請,招聘單位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強化考察環節,嚴格把關,考察應深入細致,對被考察對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招聘單位成立考察小組,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國內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其他人員由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區、村委會出具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或者體檢、考察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后,在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考試總成績、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五、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山西中醫藥大學人事處。
聯系人:樊老師
咨詢電話:0351-3179835
監督(舉報)電話:0351-3179857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
山西中醫藥大學
2024年7月26日
原標題:山西中醫藥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news.sxtcm.edu.cn/info/1013/178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