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站將于1月11日關閉,屆時將無法訪問,請您及時將舊站信息保存。
確定為進一步優(yōu)化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干部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經(jīng)研究,決定為部分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轉任(選調(diào))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和職位
具體計劃和職位情況見《2024年沭陽縣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轉任(選調(diào))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對象和條件
(一)轉任(選調(diào))對象
1.公務員職位面向全縣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職的公務員進行公開轉任;
2.事業(yè)單位職位面向全縣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不含中小學)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工勤人員除外)進行公開選調(diào);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也可報考。
(二)轉任(選調(diào))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敬業(yè)精神;
(2)具有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身份且符合順向流動原則;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經(jīng)歷(參加全省統(tǒng)一公務員考錄人員從批準錄用時間起算;事業(yè)單位工作經(jīng)歷從辦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入編手續(xù)時間起算);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錄用的省選調(diào)生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分別為3年和5年;工作經(jīng)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8月;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除外);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8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公開轉任(選調(diào))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轉任(選調(diào)):
(1)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diào)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試用期或約定服務期未滿的;
(6)到現(xiàn)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方式與時間
1.公開報名。報名受理、資格初審由轉任(選調(diào))單位組織實施,專業(yè)要求參照《江蘇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見附件2)。由報考人員向轉任(選調(diào))單位提交《沭陽縣公開轉任(選調(diào))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需報考人員本人如實填寫,同時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費用為100元/人,由轉任(選調(diào))單位收取,按要求完成考試的考生,報名費予以退還;未按要求參加考試且未提前履行請假手續(xù)的考生,2年內(nèi)不得參加縣級轉任(選調(diào))及市級以上遴選考試。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遇到問題可與轉任(選調(diào))單位聯(lián)系,電話見《2024年沭陽縣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轉任(選調(diào))工作人員職位表》。
2.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資格審查貫穿轉任(選調(diào))工作全過程,對填報虛假信息或者不符合轉任(選調(diào))資格條件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轉任(選調(diào))資格。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對轉任(選調(diào))單位初審后提交的《報名登記表》集中進行審核,并及時提出審核意見。
3.報名和資格審核時間。2024年7月31日9:00至8月5日18:00(限工作日),逾期不接受報名。
報名結束后,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轉任(選調(diào))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減少轉任(選調(diào))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報考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于2024年8月6日9:00-18:00改報其他職位,取消轉任(選調(diào))計劃的職位以電話通知為準。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根據(jù)電話通知,按要求參加筆試。
(二)筆試
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筆試主要測試綜合素質和能力,不指定考試范圍,總分為100分,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
參加轉任(選調(diào))人員應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三)面試
筆試閱卷結束后,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轉任(選調(diào))人數(shù)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質,滿分為100分,形不成競爭的面試職位,面試成績需達到65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與公示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權重合成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第三位小數(shù)按照“四舍五入”辦法處理。按照擬轉任(選調(diào))人數(shù)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作為進入考察人選的依據(jù),不計入考察環(huán)節(jié),不作為最后確定轉任(選調(diào))人員的唯一依據(jù)。
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轉任(選調(diào))單位負責實施。轉任(選調(diào))單位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根據(jù)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擬轉任(選調(diào))職位的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
考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jù)需要還可以進行專項調(diào)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轉任(選調(diào))單位黨組(黨委)根據(jù)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集體研究,按照擬轉任(選調(diào))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由轉任(選調(diào))單位自行組織,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在沭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在考察、體檢、公示等環(huán)節(jié),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xiàn)人選缺額時,轉任(選調(diào))單位黨組(黨委)研究決定遞補的,報經(jīng)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從該職位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每個職位只遞補一次。
(五)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選調(diào))的,按干部管理權限和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diào)動?規(guī)定及程序,由轉任(選調(diào))單位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辦理相關手續(xù)。公示后、調(diào)動前不得突擊提拔。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且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轉任(選調(diào))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轉任(選調(diào))政策咨詢電話:
0527-83069805(報考公務員職位)
0527-83595162(報考事業(yè)單位職位)
(二)監(jiān)督電話:0527-83069821
(三)成績公告網(wǎng)址:沭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shuyang.gov.cn)
本公告由中共沭陽縣委組織部、沭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點擊下載>>>
1、2024年沭陽縣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轉任(選調(diào))工作人員職位表
中共沭陽縣委組織部
沭陽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沭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原標題:2024年沭陽縣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轉任(選調(diào))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shuyang.gov.cn/shuyang/gsgg/202407/696da4ebd5c74a09a40fbb1dc55186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