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文件精神,江門市新會區衛生健康系統開展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第二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事業編制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33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江門市新會區衛生健康系統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第二場)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學歷學位和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留學的應往屆畢業生。其中,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前(即2024年7月23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無精神病史;
6.具有崗位所需的條件要求。
(二)報考人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在我區事業單位工作未滿服務期(包括但不限于:近兩年內辭職、被解聘等)的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說明
1.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
2.年齡要求只針對社會人員,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7月23日(如“35周歲以下”是指1988年7月24日以后出生的)。
3.學歷、學位、專業要求。報考人員應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設置了崗位專業條件,報考人員畢業證書所列專業應與崗位要求一致。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報名時須提供經畢業院校或該院校教務處蓋章確認的專業課程成績單,及考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相近的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均不能作為報名專業的依據。港澳臺學習、海外留學人員所學專業,以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的專業名稱為準。
4.專業技術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其他資格需在報名首日前取得并以相關證書或獲得資格批文為準,僅考試、考核合格而未能出具證書或批文的,不視為具備相應資格。
5.工作經歷以在工作單位參加社會保險起始時間計算,從事指定類型的工作經歷,還應以勞動合同、單位證明或工作協議等材料為依據。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7月23日。在校全日制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報名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07,按照網上提示方法進行注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報名材料,完成網上報名。
(一)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且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報考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2.本次招聘采取系統自動審核方式,不作人工資格初審,報考人員須詳細了解個人條件是否與報考崗位要求相符,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3.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有弄虛作假情況,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相關條款進行處理。
4.報考人員須留有效的手機號碼,并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填寫聯系電話有誤、報名后更改電話號碼、未及時查收通知短信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單位不能聯系到報考人員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報名時間
2024年7月23日上午9時至7月31日下午16時。
(三)報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需上傳身份證正、反兩面)。
2.招聘崗位有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其它要求的,報考人員需提交相關證書、批文。
報考人員為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提交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附有學校教導處蓋章的各學期成績單),如推薦表中沒有院系推薦意見的需另出具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有關證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須附有資質翻譯公司出具的蓋章版中文翻譯文件)。
3.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考人員需提交相關工作經歷期間在單位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要求指定類型工作經歷的,還需提交勞動合同、單位證明或工作協議等材料。
4.招聘崗位有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要求的,報考人員需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5.報考人員為2024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須在報名時提交委培、定向單位和所在院校同意其報考的書面證明;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四)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4年8月2日9:00至8月6日24:00。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五、考試
此次招聘考試方式分“筆試+面試”“直接面試”兩類。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初定于2024年8月7日,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安排為準。
2.筆試內容:筆試內容根據招聘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質的側重點分為A、B、C三類。
A類:醫生崗位,考試內容為臨床醫學基礎知識。
B類:護理崗位,考試內容為護理學基礎知識。
C類:藥學崗位,考試內容為藥學基礎知識。
3.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3個工作日后發布,考生可登錄報名網頁,自行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考生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以在自筆試成績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核查一次。
4.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將由江門市新會區衛生健康局在統籌考慮本區醫療事業單位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員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礎上劃定,及時向社會公布。
5筆試加分:參加我省“三支一扶”服務計劃服務期滿不超過3年,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10分。辦理筆試加分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身份證、準考證、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報考人員須于筆試后2個工作日內將申報加分資料提交給招聘單位(聯系電話見附件1),逾期視為放棄加分申報。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
采用“筆試+面試”崗位的,在筆試合格考生范圍內,根據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入圍面試比例(招聘人數:入圍人數=1:3)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人數達不到比例的,可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
采用“直接面試”的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均為資格復審對象。
2.資格復審由各招聘單位和江門市新會區衛生健康局在面試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復審,時間初定為2024年8月19日-8月21日(具體以補充公告為準)。入圍面試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前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入圍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期間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復審結果。如提示須補充證件(證明)材料的應在復審結束之前補全,未能按時補全證件(證明)材料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
4.入圍面試人員因規定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招聘單位將在同崗位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方式在江門市新會區衛生健康局門戶網頁及報名系統另行通知。
2.成績公布: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成績。
(四)考試總成績
1.采用“筆試+面試”崗位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采用“直接面試”崗位的,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2.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合格線將由江門市新會區衛生健康局在統籌考慮本區醫療事業單位衛生專業技術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員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礎上劃定,及時向社會公布。
3.若同一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則加考面試,以加考面試成績確定最終名次。
4.考試總成績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人選。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規定執行,如出現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制度執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察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規定執行。
七、資格復查及公示
體檢、考察工作完成后,由江門市新會區衛生健康局將相關資料送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報考人員的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如發現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2年內不得報名應聘江門市新會區事業單位職員。復查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江門市新會區衛生健康局門戶網頁及報名系統公示5個工作日。
八、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的,可在該崗位考試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一)考生在體檢、考察、資格復審等環節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聘用人選未在單位規定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是否遞補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決定。如報考人員在應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公務員的,須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事業單位職員的應聘,不再列為體檢、考察、聘用人選。
九、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聘用通知書。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未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負責。
(三)報考人員須恪守誠信原則。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服務不少于5年,期間,可報考公務員。聘用后未履行5年服務期承諾的(包括但不限于:報考人員辭職、被解聘等),2年內不得報考新會區事業單位職員。
(四)聘用單位按照事業單位聘用管理的有關規定聘用人員。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江門市新會區衛生健康局無關。
十一、監督管理
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十二、聯系電話
報名資格條件咨詢由各招聘單位受理(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江門市新會區衛生健康局0750-6660874;
監督舉報電話:江門市新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50-6390186。
附件:
1.江門市新會區衛生健康系統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第二場)崗位表;
江門市新會區衛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8日
原標題:江門市新會區衛生健康系統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第二場)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xinhui.gov.cn/gzjg/qzfgzbm/jmsxhqrlzyhshbzj/tzgg/content/post_31312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