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承人社〔2011〕8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統一公開招聘方式進行。
三、招聘崗位及數量
2024年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51人。其中: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9人(其中包括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司法局公證處差額事業編制1人);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2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條件等詳情見《承德市圍場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1.部分崗位限制圍場縣戶籍;
2.部分崗位面向承德市及所屬縣(市)區;
3.其他崗位不限戶籍。
有戶籍限制的必須在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前具有規定區域內戶口且戶口仍在規定區域內(含因外地上學外遷戶口至今仍未遷回,須由當地原遷出派出所出具戶籍遷出證明);配偶、父母、公婆或岳父母戶籍為具有限定地區常駐戶口,本人符合其他報名條件的,須出具結婚證及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戶籍有效證明材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考生不受戶籍限制。
此次招聘崗位專業參照《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和《教育部列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新專業名單(2021)》等專業目錄設置。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7月19日至2006年7月18日期間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等條件。考生應于2024年8月31日前畢業并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本次招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持有《普通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的2024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不含2024年應屆畢業生);
7.承德市轄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8.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承德市圍場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要求確定。凡涉及到年齡、戶口、工作時間以及學歷等需要進一步確定時間的,具體時間計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發布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擬聘人員公示和聘用等步驟進行。筆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審查、網上繳費。筆試時間與市直、營子區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筆試時間同步,每名考生在市直、圍場縣、營子區發布的綜合類崗位中限報考一個。
(一)報名
采取網上報名和資格復審的方式。
1.報名程序
報名網址: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報名時間:2024年7月22日8:30至2024年7月28日12:00。
繳費時間:2024年7月22日8:30至2024年7月28日17:30,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視為放棄。
報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開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擬報考崗位條件,認真閱讀《報名須知》、《承諾書》,按照規定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自律機制,必須承諾履行《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在入圍面試人員證件審核時,凡發現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面試資格。
(3)網上報名須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號及真實姓名等信息注冊,注冊成功后登錄報名程序,進行填表和預選報考崗位,并上傳符合要求的電子免冠證件照片,確認無誤后再提交審核。
(4)考生“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審核未通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通過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審核;“審核通過”的,將不能再修改,可直接進入繳費程序。
(5)考生務必牢記:報名和繳費截止時間、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考試時間等重要時間信息,凡是在規定時間未完成相關操作的,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同時,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保管好個人證件和信息,因個人原因造成丟失、被他人盜用和信息被惡意篡改而影響報名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6)每名考生報名需繳納考務費100元。本次考試的報名考務費僅可通過網上銀行繳納,不設現場收費點,報考人員需按時登錄報名系統繳費。
2.招錄計劃核減
崗位招聘數與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3,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由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
1.筆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考前培訓班。
(1)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職業能力測驗》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考試嚴格按照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加強對考試過程的全程監管,充分利用現代化科技手段防控高科技設備作弊,確保考試安全。
(2)筆試時間:2024年8月10日。
(3)打印準考證時間:2024年8月8日上午8:30-2024年8月9日5:30。請各位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印《筆試準考證》,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筆試準考證》的視為放棄考試。
(4)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考試開始30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再進入考場。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5)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總體情況決定是否劃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對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根據招聘計劃,分崗位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考生(達不到1:3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進入),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考生都進入資格復審,筆試中存在作弊或成績為零等情況的不得進入。
(6)考生可登錄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查詢筆試成績及是否進入資格復審環節,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學歷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發放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證件資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審核,嚴格按照招聘條件確定符合招聘崗位報名條件人員。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應聘資格,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追究責任。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對于資格復審過程中出現崗位計劃數與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數比例低于1:3的情況,按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控制線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進入面試。
3.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分組和《面試通知單》打印等工作另行通知。
(2)面試方式和內容。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成績按體操打分法計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將其余評委的評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評委數(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評委的評分之和÷其余評委數),計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當日面試結束后統一公布成績。為確保招聘質量,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面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且不能參與遞補。
(3)面試考生分組。報考同一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個面試組和面試場次。因招聘人數較多無法分在同組、同場的崗位,根據筆試總成績的排名順序,采取蛇形分組法分組,并將招聘計劃合理均分到每個面試小組,按組錄取,哪組出現空缺,在哪組順延遞補。分組時,若筆試成績出現并列,按照考試機構發布成績的機器排列的先后順序進行分組。
(4)面試有關要求。每組考生在入闈后抽簽決定面試順序。面試時考生只報自己的組別和抽簽號,不得報姓名。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考場,不得返回面試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議論。對違反規定的,取消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考生抽簽時仍未到候考室視為自動放棄。
(5)考試總成績的合成(保留2位小數)。
考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職業能力測驗成績)÷2×50%+面試成績×50%(保留2位小數,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6)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名單。
各招聘崗位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分別確定體檢考生名單,比例內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時,按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進入體檢。如出現筆試、面試和總成績均相同者,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公共基礎知識成績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學歷(學位)較高者,退役士兵,具有工作經歷或工作經歷較長者(以養老保險繳納時間為準、精確到月)。如果以上條件均相同,都進入體檢、考核,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體檢、考核結果擇優聘用。
(三)體檢、考核
1.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
2.考核主要審核本人檔案和相關證明資料,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自律意識、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對考生本人有無違法違紀記錄,有無政治歷史問題等進行審查;并對其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復核。
對體檢、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動放棄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分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對遞補考生進行體檢、考核。
(四)公示
根據面試、體檢和考核等情況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在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因各種原因取消擬聘人選聘用資格或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按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對遞補考生進行體檢、考核和公示。
(五)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被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對公示反映存在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3.被聘用人員在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內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規定服務期內,不得申請向縣外調動交流。
六、信息發布和有關說明
1.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發布所有與本次招聘工作有關的通知、公告):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2.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人社局專欄(網上報名、打印《筆試通知單》或《面試通知單》):https://www.weichang.gov.cn/col/col3088/index.html。
3.此次考試違規違紀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資格審核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中,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作假騙取公開招聘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其相關責任。
4.凡考生未經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5.咨詢電話:0314-7528562
6.請考生在報名時,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確保在招聘工作期間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承德市圍場事業單位職位表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7月18日
原標題:2024年度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weichang.gov.cn/art/2024/7/18/art_3088_10121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