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承德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4年承德市直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66人)》已于2024年7月18日發布,本次承德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6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招聘范圍
面向承德市及所屬縣區:報名人員在公告發布日前具有承德常駐戶口且目前戶口仍在本市(含因外地上學外遷戶口至今仍未遷回,須由當地原遷出派出所出具戶籍遷出證明);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不限戶籍:
1.統招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畢業生;
2.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
3.列入“名校英才入冀”計劃引進范圍內的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畢業生;
4.配偶、父母、公婆或岳父母為承德市戶籍的外地畢業生(須出具結婚證及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戶籍有效證明材料);
5.承德高校和駐承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比例
本次招聘崗位競爭比例原則上為1:3,即崗位計劃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實際繳費報名人數)之比達到1:3可以開考,報名低于規定比例取消或核減相應崗位。對于市直事業單位工作地點在省級鄉村振興幫扶縣的,開考比例可適當放寬。
(三)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至35周歲(1988年7月19日至2006年7月18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區間計算按此類推),具有副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崗位條件有具體年齡要求的從其要求;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考生原則上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畢業并獲得與報考崗位條件相對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國(境)外留學人員原則上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凡涉及到年齡、學歷、戶口、工作經歷、繳納社保等需要進一步確認時間的,具體時間計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發布之日。招聘崗位條件中規定工作經歷的須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和養老保險繳納證明,工作經歷計算方法為:從畢業證頒發時間后參加工作起到本公告發布日止(該期間內以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為準),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本次招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7.承德市轄范圍內在職在編(或控制數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
8.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4年承德市直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2024年承德市直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4年7月22日8:30至2024年7月29日12:00 筆試時間:2024年8月10日。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