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承德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4年承德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51人)》已于2024年7月18日發布,本次承德圍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1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1.部分崗位限制圍場縣戶籍;
2.部分崗位面向承德市及所屬縣(市)區;
3.其他崗位不限戶籍。
有戶籍限制的必須在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前具有規定區域內戶口且戶口仍在規定區域內(含因外地上學外遷戶口至今仍未遷回,須由當地原遷出派出所出具戶籍遷出證明);配偶、父母、公婆或岳父母戶籍為具有限定地區常駐戶口,本人符合其他報名條件的,須出具結婚證及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戶籍有效證明材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考生不受戶籍限制。
此次招聘崗位專業參照《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和《教育部列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新專業名單(2021)》等專業目錄設置。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7月19日至2006年7月18日期間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等條件。考生應于2024年8月31日前畢業并獲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本次招聘部分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持有《普通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的2024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不含2024年應屆畢業生);
7.承德市轄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8.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承德市圍場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要求確定。凡涉及到年齡、戶口、工作時間以及學歷等需要進一步確定時間的,具體時間計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4年承德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2024年承德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4年7月22日8:30至2024年7月28日12:00 筆試時間:2024年8月10日,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