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打字員1名(僅限男性)。
(二)招聘條件
1、報名應聘編外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品行;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3)年齡為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4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間出生);
(4)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5)配偶、父母未在馬尾區轄區內擔任律師或從事法律服務工作。
(6)以上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其他專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必須在報名第一天取得;工作經歷、年齡、現役等相關資格條件的計算均以報名第一天為截止日期。
(7)符合職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3)其他不適合從事法院工作的。
3、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二、工作地點
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馬尾區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公開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者須提交身份證、畢業證、資格證及報考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馬尾區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及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兩張。
(二)考試
經初步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將安排參加考試(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過資格審查,不再另行通知)。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
(三)體檢
根據報名條件、考試成績,確定入圍人員安排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
(四)政審、考核
擬聘人員須提供個人無犯罪記錄證明及無失信證明,政治部將對擬聘人員進行政審、考核。
(五)聘用
編外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相關待遇及要求
1、相關工資待遇按照榕開委辦(2019)60號《中共福州市馬尾區委員會辦公室、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工資指導價位的通知》執行;
2、聘用后應服從馬尾法院崗位工作安排。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
報名地點: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法院(馬尾區羅星西路76號)8樓政治部
咨詢電話:83685239(正常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聯系人:小江
原標題:馬尾法院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mawei.gov.cn/xjwz/zwgk/rsxx/qtrsxx/202407/t20240717_48605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