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考試服務中心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直屬正處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接受北京教育考試院委托管理。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工作需要,現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精神和道德修養,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社會人員須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
(四)應屆畢業生指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屆北京生源畢業生以及兩年內未落實就業單位且未繳納社會保險的北京生源畢業生。
(五)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有關要求。
二、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5人,崗位信息和要求詳見《北京市教育考試服務中心2024年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
自此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17:00,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將報名表和報名名冊(見附件2),填寫完整后將Excel文件名稱統一改為“崗位名稱+姓名”格式和報名材料按順序掃描合成一個PDF文件(統一命名為“崗位名稱+姓名”),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發至指定郵箱,郵箱詳見附件1。
報名材料如下:
(1)《北京市教育考試服務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電子版及掃描件,其中掃描件須考生在“本人簽字”處親筆簽字。
(2)本人簡歷掃描件。
(3)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4)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掃描件。
(5)已取得的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證掃描件。
(6)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掃描件(學校就業部門蓋章并注明培養方式)、所學全部課程成績單掃描件(學校教務部門蓋章)、英語四(六)級證書等材料的掃描件(畢業生提供)。
(7)教育部學歷認證掃描件(留學回國人員提供)。
(8)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電子版1張。
(9)能夠證明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或證明材料掃描件。
3.注意事項
(1)每名應聘人員限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應聘人員需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如某一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面試比例要求,按實際報名審查合格的人數進行考試。
(3)應聘人員對招聘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用人單位聯系(聯系電話:69991723-8610,69991723-8567聯系人:李老師,翟老師,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二)資格初審和現場復審
1.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人員提交的電子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參加現場復審。資格初審未通過的不再另行通知。
2.參加現場復審人員需攜帶網絡報名時提交的掃描件原件進行現場復審,現場復審通過人員辦理參加筆試相關事宜。
3.現場復審地點及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由用人單位組織應聘人員參加統一考試,考試時間、地點及組織形式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北京教育考試院官網(https://www.bjeea.cn/)公布。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低于60分。
筆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應聘人員中依據成績由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低于1:5的,按實際人數入圍),若有應聘人員主動放棄面試,需提交書面說明,按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進入面試。
(四)面試
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方法,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及形式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不低于60分。
四、體檢、政審
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占60%的權重計算,綜合成績的合格分數線不低于60分。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在北京教育考試院官網(https://www.bjeea.cn/)公布。每個崗位按照1:1的比例在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政審人選。
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體檢、政審工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因個人原因不能完成體檢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體檢合格者進入政審環節,政審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人事檔案等。
如應聘人員自行放棄應聘資格、體檢或政審不合格的,將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信息將在北京教育考試院官網(https://www.bjeea.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入手續。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七、其他規定
(一)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應聘者應按照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資格復審、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本次公招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當事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招聘單位對資格審查結果具有最終解釋權。
北京市教育考試服務中心
2024年7月16日
原標題:北京市教育考試服務中心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7/t20240716_37508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