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景洪市事業單位隊伍建設,促進人才合理、有序流動,根據《景洪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管理辦法》(景辦通〔2021〕4號)規定,結合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開展景洪市2024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選調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選調崗位
選調工作人員46名,詳見《景洪市2024年度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三、選調范圍
西雙版納州范圍內事業單位(公益一類和二類)在職在編人員(現聘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
四、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身體素質,品行端正,成績突出,群眾公認。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碩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可放寬至40周歲,博士研究生或取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可不受年齡限制。年齡計算時間截止2024年7月,現取得職稱以報名前的聘任為準。
4.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崗位職責。
5.符合公開選調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6.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止2024年7月。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專業目錄參照教育部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專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23)》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試用期未滿的。
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新招聘的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鄉鎮服務期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4.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結果中有被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事業單位工勤人員。
8.法律法規有相關規定不得調配的。
五、公開選調程序
按照發布通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通告。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公開選調通告。
(二)報名。
本次公開選調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同崗位報名人數和選調人數比例達到2:1方能開考。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8:00。
2.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報名人員將《景洪市2024年度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及報名須提供的上述各項材料原件掃描制作成PDF文檔后,以文件名“所在工作單位+姓名”打包發送至招聘指定郵箱,提交報名申請但未按要求上傳報名材料的均視為報名無效。(以文件收到的時間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提供的材料:
(1)報名人員需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同意且確認符合其報名條件、資格方可報名,并如實、準確填寫《景洪市2024年度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符合報名條件的畢業證、學位證、有效身份證和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證明材料。
(3)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
(三)資格審查
1.報名資格初審:2024年7月16日至7月21日,報名資格審核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并及時反饋審核結果。《景洪市2024年度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中的招聘崗位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編報,招聘專業、學歷等與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的問題,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現場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7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到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地址:云南省西雙版納州景洪市清泉路32號)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需提供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審驗。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取消報考資格。資格復審通過人員現場領取筆試準考證。
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人員,由招考單位主管部門電話反饋不合格原因;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現場反饋不合格原因。現場資格復審結束后,公開選調人數與符合報考資格條件人數比例達到1:2才能開考,達不到1:2比例的取消此次公開選調。
報名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不得對報名信息再作修改。凡因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負責。
(四)考試
1.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綜合知識。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和寫作等。滿分100分,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由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3)筆試成績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網(https://www.jhs.gov.cn/162.news.list.dhtml)公布筆試成績。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排序,按照公開選調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專業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地點以通告為準。
3.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計算。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以面試成績高者排前。
(五)考察和體檢。根據選調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調人數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第一名進入考察體檢環節。
1.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體檢與考察同步開展。
2.考察。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選調崗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
對體檢、考察環節出現缺額的,等額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六)公示和辦理選調手續。體檢、考察雙合格者,經事業單位主管部門黨委或黨組研究確定為公示人選,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如反映問題經查實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遞補一次。
六、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選調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群眾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公開選調工作將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不得隨意改變和變通。
(三)參加選調的組織或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廉政紀律,堅持原則,公道正派,誠實守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為此次選調提供虛假信息,如有違反,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同時取消報考者的選調資格。
(四)從事公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選調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公開選調工作應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有關規定,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嚴肅處理。
(五)公開選調的有關信息通過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網發布。選調期間,請報考人員主動關注上述網站發布的有關信息,保證報考時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通訊方式不暢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六)公開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
七、其他相關事項
后續相關選調工作信息,將在景洪市人民政府官網上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查詢。
咨詢電話:0691—2131449
附件1:景洪市2024年度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景洪市2024年度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3.教育部研究生、本科及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rar
景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
原標題:景洪市2024年度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告
文章來源:https://www.jhs.gov.cn/162.news.detail.dhtml?news_id=127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