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政府批準的部分單位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意見和市委編辦核準的數量及崗位條件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采取統一招聘方式,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二、招聘人員性質及待遇
(一)人員性質
所有招聘人員均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人員性質為勞務派遣。
(二)人員待遇
單位聘用人員待遇按照《三河市機關事業單位使用勞務派遣人員暫行辦法》(三政辦(2016)63號)文件執行。
三、招聘人數和條件
(一)招聘人數
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30名,具體崗位條件要求詳見《三河市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7月3日至2006年7月3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從其要求。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服從組織安排。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凡涉及到年齡、工作時間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7月3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尚未取得崗位要求學歷的人員,不在招聘范圍。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3.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回避關系包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所列情形。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實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不得重復報名。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和地點詳見《三河市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崗位信息表》。
(三)報名材料
報名時須本人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有效期內)、《誠信承諾書》(簽字按手印)、藍底正面2寸彩照2張等材料。
以上證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A4)紙一份。
五、考試安排
本次公開招聘報考崗位考試為面試。
(一)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通知。
(二)面試方法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
(三)面試要求
考生須持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考生抽簽決定面試順序。面試時考生只報自己的抽簽號,不得報姓名。考生面試結束后立即離開考場,不得返回面試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議論。對于違反面試紀律和規定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考生抽簽時仍未到候考室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總成績
報考崗位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根據招聘計劃和考生總成績,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入圍考察人員名單。比例內末位考生總成績如出現并列,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考察人選:面試成績較高者、退役軍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基層志愿服務項目期滿者、學歷(學位)層次較高者,若再相同,組織復試。
六、考察
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察。
(一)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二)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入職前違法犯罪信息查詢,發現有犯罪記錄的人員,取消擬聘用資格。
七、體檢
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集中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等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信息在三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由于各種原因,在考察、體檢、公示等過程中形成的缺額,分別在各相關環節后,分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的不能遞補。
特別提醒: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核、體能測試、面試、考察、體檢、報到等,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九、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時刻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在規定時間內未能按時參加的,由考生個人負責。
(二)堅持誠信原則,對在招聘考試中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考生,經查實后,取消本次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招聘活動全過程,在任意環節發現考生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三)本公告由三河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三河市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崗位信息表(一)
附件2、三河市公開招聘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人員崗位信息表(二)
三河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6月28日
原標題:三河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san-he.gov.cn/content/detail?id=38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