湞江區位于韶關市區東北部,區域優越,交通便利,是連接南北的重要交通樞紐,“水陸空”立體式交通網絡發達,是韶關市轄三區之一,韶關市的政治、經濟、文化和信息中心。近年來,湞江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歷次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圍繞省委“1310”具體部署、市委“363”工作安排,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突出以“百千萬工程”引領湞江高質量發展,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統籌擴大內需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統籌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續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增進民生福祉,保持社會穩定,打造全市新型工業化戰略重地和商貿物流中心,爭當韶關城鄉融合發展示范區,爭創廣東省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實驗區。
湞江區現有39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其中小學27所(另有教學點7個),初中7所,九年一貫制學校4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全區有公辦性質幼兒園14所。為進一步加強我區教師隊伍建設,滿足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301號)、《中共韶關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實施〈韶關新時代“百團千才萬匠”人才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公益一類事業編制公辦教師25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和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公益一類事業編制公辦教師25名。崗位需求詳見《韶關市湞江區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崗位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有一定實踐經驗(含實習期),較好的學業背景和專業基礎,取得國際公認的和國家承認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取得國(境)外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報名時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函。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在國(境)外就讀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非在職),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未能按時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對符合《韶關新時代“百團千才萬匠”人才工程實施意見》(韶委人才〔2021〕1號)規定的相應條件的,經相關認定程序,可認定為“青年人才”。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崗位要求的年齡、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及其他條件;
4.身體健康,吃苦耐勞,能適應較大強度的工作壓力;
5.報考年齡為18至35周歲,年齡要求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截止日期;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韶關市湞江區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崗位需求表》(附件2);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或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信訪核查、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韶關市直、韶關市各縣(市、區)在編在職事業單位人員;
8.在編在職人員近兩年內年度考核結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9.近三年在我區組織的教師招聘中放棄擬聘用資格的;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執行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對符合《韶關新時代“百團千才萬匠”人才工程實施意見》(韶委人才〔2021〕1號)規定的相應條件人員,經上級認定后,除按月享受正常薪資待遇外,還可享受以下的政策待遇:
1.取得高級職稱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貼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發放30萬元。
2.取得中級職稱的人才或碩士研究生,人才津貼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發放15萬元。
3.符合有關規定的可申領“丹霞英才卡”,享受戶籍辦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學(園)、社會保險、醫療、景區、公共交通、公積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務。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湞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gzj.gov.cn/)發布公開招聘公告。
(二)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報考人員需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s://www.qgsydw.com)查詢報名系統報名,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條件,按要求填寫本人的報名信息、提交資料。提交的信息和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2.報名時間:2024年7月4日上午8:30至2024年7月10日下午17:30,超過此時限不予受理。
(三)報名需提交的材料(掃描件上傳報名系統)
2024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①《韶關市湞江區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報名表》,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貼報名表(或在報名表打印的照片),并且《報名表》中“應聘人員承諾”必需本人手寫簽名;②有效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③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④報考相應職位的教師資格證;⑤高等院校學習成績表;⑥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社會人員需提供:①《韶關市湞江區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報名表》,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貼報名表(或在報名表打印的照片),并且《報名表》中“應聘人員承諾”必需本人手寫簽名;②有效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③畢業證學位證;④報考相應職位的教師資格證的;⑤教育部學歷證電子注冊備案表。
對于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并提交一份承諾書,承諾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上傳的報名材料按“湞江區+職位代碼+應聘崗位+應聘人員姓名+畢業院校”文件命名(如文件命名:湞江區+A20240001+初中語文+張三+中山大學),將報名表及報名所需證書證明材料的按材料順序掃描形成一個PDF文件上傳報名系統。
對報名過程中有工作上的疑問,請致電韶關市湞江區教育局,聯系電話:0751-8917293,對報名系統操作有疑問的請致電:4008389296。
(四)資格初審
工作人員通過“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報名系統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對照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在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0日進行線上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初審意見為“資料不齊”,退回報考人員補充完善的,必須在2024年7月10日下午17:30前完成補充,逾期不補充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請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初審意見是否報名審核通過。
(五)打印準考證
報名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自行從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其余工作流程(筆試公告、面試公告等)只在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gzj.gov.cn/)公布。
(六)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憑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參加招聘考試工作各個環節,請妥善保管好證件。
2.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后續各環節發現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有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取消資格并按規定追究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應聘人員原所在單位或畢業院校須在韶關行政區劃外。韶關市內(各縣、市、區)在編在職人員不納入招聘范圍。
4.韶關行政區劃外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于面試資格復審時出具工作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原件,未提交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為自動放棄。
5.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其他親屬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等違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的崗位。
6.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的(截至2024年7月7日),報考時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報考人員憑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報名時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并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在報名結束前到湞江區教育局人事股現場提交),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7.報考專業。按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應符合報名崗位的專業要求(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上的專業為準,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名專業,不能作為報名專業的依據)。考生必須以最高學歷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輔修專業、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若所學專業為專業目錄中舊專業的,按其對應的專業名稱進行報考。如舊專業后注明“部分”的,須征詢招聘單位同意后報考。
六、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科目:通用能力測試(教育類)。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的,視作自動放棄。
2.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湞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gzj.gov.cn/)統一公布,考生登錄網址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3.應聘人員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圍:主觀題、客觀題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登記是否有誤;對違紀、違規、異常記錄有異議。
4.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二)資格復審
1.入圍面試人員須按規定進行現場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若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2.韶關行政區劃外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參加資格復審須提交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未提交同意報考證明的視為自動放棄。在資格復審階段,需提交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以相近專業報考的,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科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3.入圍面試人員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應當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4.面試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具體要求通過湞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gzj.gov.cn/)發布通知。
(三)面試
1.面試對象。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考生筆試成績高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合格考生人數未達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地點。面試考生須憑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原件參加面試。面試通知通過湞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gzj.gov.cn/)發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試事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
3.面試形式。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考生的應變、溝通能力,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崗位專業要求的業務素質和潛能進行綜合考評。應聘人員在考試前45分鐘到達面試候考室,統一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完畢后,評委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績,且考生須在考試成績通知書上簽名確認。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三位數字。
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另行組織面試。考試總成績(體檢對象名單)統一在湞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gzj.gov.cn/)公布。
七、體檢
依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粵人社發〔2010〕382號)組織實施,在指定的韶關市綜合性公立醫院進行,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九、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湞江區人民政府網(http://www.sgzj.gov.cn/)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聘用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簽訂聘用合同。同時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有關規定辦理解聘手續。在編在職人員從接到通知起三個月內辦好相關手續,超過期限的按棄權處理。
聘用人員需在湞江區應聘學校服務不少于5年,且5年內不得交流、借用或調動。服務期未滿因個人原因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加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十一、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三)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四)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本公告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十二、公開招聘工作咨詢及監督
(一)工作咨詢電話:0751-8917293,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監督及舉報電話:0751-8879885,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次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十三、其他
(一)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聘用考試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方可參加(與報名時一致)。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四)報考人員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資料真實、準確、有效,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湞江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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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韶關市湞江區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報名表.doc
附件2:韶關市湞江區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崗位需求表.xls
韶關市湞江區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原標題:韶關市湞江區2024年第二次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sgzj.gov.cn/zw/rszk/content/post_2645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