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陽光學校是一所在中山市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統籌指導下,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直屬管理,集義務教育、矯治教育為一體的全寄宿制公辦專門教育學校,位于中山市五桂山街道。因學校發展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及有關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教職員3名,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學位的人員。
(二)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可報考。
三、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與網絡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
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8日。
(二)報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應聘人員請登錄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公開招聘網上管理系統直屬學校招聘管理模塊(網址:https://jyrc.zsedu.net)進行報名操作。
(三)報名資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在報名系統上填報,須親筆簽字確認并上傳);
2.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生證(已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整本全頁)、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暫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的,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專業名稱、所修課程及畢業時間證明(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
3.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即勞動合同(合同內明確工作崗位)、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需由社保部門出具)、若勞動合同內未明確工作崗位的需同時提供由工作單位人事部門開具的有效工作證明;
4.崗位所要求的有關證書、證明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方向證明等);
5.本市本系統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已與我市公辦中小學校簽訂在編人員就業協議或進入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的擬聘人員須提供擬聘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應聘人員應遵守誠信原則,原則上只能與本市一所學校簽訂就業協議。
(四)報名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者視為無效報名。報名時與考試時使用的照片應保持一致。
2.應聘人員應符合本公告規定的報名條件及所應聘崗位的規定具體條件。報名時應確保所填各項信息真實有效,凡以虛假信息報名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3.2024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人員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其他應聘人員須于報名首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招聘崗位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列入專業目錄的,不得報考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聘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應聘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除專業目錄列出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應聘)崗位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須畢業院校教務處或研究生處蓋章)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國(境)外取得學位人員按所獲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和成績單參照相近專業報考,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績單。
(五)網絡資格初審
網上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條件和要求,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網絡資格初審。初審不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應聘人員可通過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公開招聘網上管理系統查詢審查情況,并保持電話暢通。處于返回修改狀態的人員務必于月日17:00前修改上報,逾期視為放棄報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違紀違規行為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六)現場資格確認
初審合格者須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
時間:2024年7月12日下午14:30—17:00
地點設在中山市東區博愛六路12號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一樓大堂。現場資格確認須提交報名所需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通過現場資格確認者方能參加筆試。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存在違紀違規行為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七)打印準考證
通過報名初審的應聘人員應于2024年7月12日前在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公開招聘網上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應聘人員妥善保管。
六、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筆試、面試地點設在中山市內(筆試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一)筆試
1.筆試科目:主要測評基本能力,以閉卷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24年7月13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的身份證一致。
3.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系統上公布。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
筆試合格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成績相同時,視為并列。如果合格人數達不到1:5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面試。面試人員名單將于2024年7月13日以電話方式通知。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安排在招聘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具體事項通知將于2024年7月13日在中山教育體育網發布。
入圍面試人員因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形式。
專任教師崗位(崗位代碼:24G469003)采用試教+答辯形式。
非專任教師崗位(崗位代碼:24G469001-24G469002)采用專業技能測試+答辯形式;
面試重點考查職業道德、職業精神、專業素養、從業潛能和心理素質等方面。
4.面試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在中山教育體育網另行通知。
5.面試滿分100分,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6.面試結束后,考試綜合成績按下列方式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分數線為66分。未達合格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和考察對象。
7.考試綜合成績及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于中山教育體育網公布。
七、體檢
根據合格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從高至低的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面試組織單位另行組織面試。
專任教師崗位(崗位代碼:24G469003)體檢標準、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紀律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有關規定,非專任教師崗位(崗位代碼:24G469001-24G469002)體檢標準、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紀律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
具體體檢事項安排、體檢結果將以電話聯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應聘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九、公示與聘用
應聘人員經考試、體檢、考察后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中山教育體育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的擬聘者,取消聘用資格:
1.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
2.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放棄聘用資格的;
4.應屆畢業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崗位所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的;
6.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的;
7.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專任教師崗位報名時原則上需提供與學段相應或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2024屆畢業生,可持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名應聘,如報名時無法提供,須提交《個人承諾書》(見附件2),承諾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與學段相應或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所有擬聘人員須取得與學段相應或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才能辦理聘用手續。
(三)關于招聘崗位年齡、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本次招聘報名首日,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社會人員年齡要求詳見附件1。
(四)關于遞補的說明。因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出現擬聘崗位空缺的,在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可依次遞補,并按照本公告要求進行體檢、考察、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落實相關回避規定要求。
(六)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時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八)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60-89989928。聯系人:潘老師
投訴電話:0760-89989923。聯系人: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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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直屬學校(中山市陽光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教職員崗位表
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
2024年6月21日
原標題: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直屬學校(中山市陽光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教職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hrss.zs.gov.cn/tzgg/gggs/content/post_2415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