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推進我市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2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學歷(非在職)、學士以上學位的應往屆師范類專業畢業生。研究生學歷畢業生、報考中職教師崗位不限師范類專業。
二、招聘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信息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2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畢業生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3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從事教育教學所必須具備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
5.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2023年以來在高州市各批次教師招聘考試中已通過面試入圍體檢、已簽約或放棄簽約的。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執行國家、省、市關于事業編制人員工資福利的規定,兌現工資福利待遇。符合高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有關政策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確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6月27日9:00至7月3日17:00。
2.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應聘者請登錄報名系統
“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61”,按提示進行報名。
應聘人員須按照公告規定的條件、時間、程序進行報名,應詳細、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信息,準確把握招聘條件和崗位要求。對惡意干擾報名的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資格初審
網上報名期間,由報名系統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應聘者在報名成功后請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名系統以應聘者填寫的信息數據為基礎進行審核,應聘者務必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如因應聘者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承擔。應聘者報名審核通過后不可再更改報考崗位。
(三)筆試確認
為有效做好筆試工作,合理安排考試場地,已網上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于2024年7月6日上午9:00至7月8日下午17:00前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在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四)筆試
1.打印筆試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4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7:00。請通過筆試確認的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不打印的責任自負。
2.筆試內容
(1)報考語文、數學、英語、心理教師崗位的,考試內容為相應的學科專業知識及通用教育知識和素養。
(2)報考其他教師崗位的,考試內容為通用教育知識和素養。
3.筆試時間、地點及形式
筆試時間為2024年7月15日9:30-11:00,具體地點和注意事項見準考證。請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
4.筆試加分審核
符合筆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需提交廣東省“三支一扶”期滿考核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加分審核。
筆試加分審核時間:2024年7月15日15:00-17:00;地點: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410室(高州市光明南路85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加分審核的,作自動放棄加分處理。
5.成績公布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高州市教育局商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筆試成績將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公布,考生可憑準考證號進行查詢。
(五)資格復審
1.確定資格復審對象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不足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名單。
2.入圍面試人員須在面試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請考生密切留意高州市人民政府網公告。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無法按規定時間提供復審資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已參加面試但其后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面試及聘用資格。可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資格復審提供的資料如下:(1)《報名表》(登錄報名系統,雙面打印);(2)有效身份證;(3)學歷和學位證書(尚未取得證書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書);(4)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認定通過的證明材料);(5)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需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6)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必須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7)崗位表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所需的證件。以上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按(1)至(7)依次排序裝訂出示給工作人員。
(六)面試
1.打印面試通知書
打印面試通知書的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留意高州市人民政府網公告。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事項見面試通知書。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或攜帶證件不齊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形式及內容
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面試形式為試教。主要考核面試對象的教學設計、教學方法、語言表達、板書、教態等,每名面試考生備課15分鐘,試教10分鐘。報考中職教師崗位的面試形式為實操,主要考核崗位對應的專業知識素養和技能。考生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3.面試成績
面試采用百分制,面試合格成績為60分以上(含60分)。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六)總成績計算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
2.若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從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無法確定入圍體檢人選的,則對該崗位同分數的應聘人員另行組織面試。
(七)體檢
體檢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的通知》(粵教繼〔2013〕1號)規定執行。入圍體檢人員應按時依規參加體檢,否則將視為放棄資格。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相關事項將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網另行公告,請入圍體檢人員密切留意。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九)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
(十)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市委編辦審核確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批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六、違紀行為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和相關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七、注意事項
(一)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
(二)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不符合報考條件資料或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請考生認真填寫個人信息,因填寫的報名信息錯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擔。
(三)國有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需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在資格審查時提供書面證明;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考的,需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在資格審查時提供書面證明。對不如實填寫工作單位、偽造或不提供單位同意證明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生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于2024年8月31日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
(五)應聘人員須按《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要符合報考崗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考生報名時必須核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及代碼,如“思想政治教育(B030503)”,與自己所學專業是否完全一致,凡不一致的,視為不具備報考及聘用條件。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課程與教學論、學科教學碩士、小學教育等專業如果未注明方向,則以教師資格證認定的科目為準。
(六)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的有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報名時注明服務的基層項目名稱和服務時間,經審查合格的考生,筆試成績按規定加10分。
八、其他事項
(一)報考同一崗位的(崗位代碼相同),擬聘用人員按組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自主選擇應聘學校。
(二)報考中心學校教師崗位的,須服從所在中心學校的安排,由中心學校統籌分配至所管轄的小學任教。
(三)聘用人員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學校服務滿5學年,期間不能調動或報考其他事業單位。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五)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六)本次招聘體檢、考察、公示等過程出現不合格或棄權者,可在最終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七)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高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八)本次招聘公告、筆試成績、面試成績、體檢、擬聘人員公示等與考試相關的通知信息,均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index)發布,請考生密切留意并仔細閱讀,如因個人未及時登錄網站查閱相關信息等原因導致未能按規定參加相關招聘環節的考生,后果自負。
九、聯系方式
(一)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電話:0668-6662847,地址:高州市文明路23號);
(二)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電話:0668-6678007,地址:高州市光明南路8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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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1日
原標題:2024年高州市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gaozhou.gov.cn/mmgzrlzyj/gkmlpt/content/1/1352/post_1352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