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引航站是上海市交通委主管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對進出上海港的外國籍船舶實施強制引航,為中國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務。根據引航事業發展需要,按照《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有關規定,現面向社會自主招聘以下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
引航員專技崗位,職數18名。
引航輔助專技崗位,職數2名。
二、招聘職位說明與任職資格條件
(一)引航員專技崗位
負責對進出上海港的外國籍船舶實施強制引航,并為中國籍船舶提供引航服務。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港三級及以上等級引航員適任證書(引領范圍:上海港及附近水域);熟悉上海港水域地理環境、水文氣象及有關海事法規。
(二)引航輔助專技崗位
負責船舶調度、站務管理等工作。
35周歲及以下;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引航行業3年以上從業經歷。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7月1日17:00止。
2、報名方式:招聘公告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本次報名采用電子郵件方式,有應聘意向者應將報名材料掃描(PDF或JPG格式)并壓縮打包后,發送至電子郵箱rsk@sh-pilots.com.cn。郵件標題以“應聘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未收到材料的視為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3、報名材料:《上海港引航站2024年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居住證(外地戶籍人員)、學歷學位證書、學信網證明、本人社會保險繳納記錄證明及其他能反映個人綜合素質的材料。
4、注意事項:(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2)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對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須作出承諾,如因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產生的影響和后果,由報名者本人負責。(3)超過報名截止日期、郵件命名錯誤、提交其他格式報名表或個人簡歷、未按要求提交報名材料等情況,視作無效報名。
(二)資格審查
上海港引航站將對照公布的招聘崗位任職資格條件,對收到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查進入專業考核環節的人員將收到筆試準考通知,未通過審查者不另發通知。
(三)專業考核
1、筆試
(1)由上海港引航站根據職位要求組織筆試(注:聘請專家命題);
(2)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技術能力,內容包括引航員專技崗位和引航輔助專技崗位應知應會的專業知識;
(3)筆試成績采用100分制,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員;
(4)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1:2比例排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將收到面試準考通知,未進入者不另發通知;
(2)由上海港引航站組織面試(注:聘請專家命題);
(3)面試根據崗位實際需要,采取答辯方法進行。
(4)面試成績采用100分制,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
(5)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按照筆試、面試成績4:6比例,計算出總成績,根據分值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體檢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到本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由上海港引航站組織實施,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工作能力等方面。
(六)擬錄用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總成績、體檢、考察等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
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
應聘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劉老師
郵箱:rsk@sh-pilots.com.cn
聯系電話:021-65953291
監督電話:021-65956854
上海港引航站
2024年06月20日
下載附件
原標題:上海港引航站自主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40620/t0035_1424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