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z2020{9號)精神,為加強江北新區教育系統財務人員隊伍建設,南京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名編制內財務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網、南京江北新區網、南京江北新區教育信息網發布。
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數量及招聘條件等詳見《南京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財務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
6.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根據2020年3月13日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12月28日前未滿3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4.其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以及國家和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或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有關要求
1.招聘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須于2024年8月1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2022年9月1日至報名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且未落實過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畢業后未落實過工作單位,且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2.招聘條件中“專業”的設置參考目錄為《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有院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且畢業院校出具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的書面證明,視為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
3.招聘條件中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
4.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及要求
1.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報名平臺:登錄南京江北新區教育信息網財務人員招聘平臺,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材料及照片上傳時間:2024年6月21日8:00至6月28日17:00。報名時間截止(2024年6月28日17:00)后,不再接受考生改報或補充材料。為避免網絡擁堵,請考生盡早報名。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
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須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清晰,報名表中所填專業應與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畢業證、學位證、學歷學位認證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上傳材料要求:
①報考《崗位信息表》崗位編號101至105的上傳: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留學人員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初級及以上會計職稱證書、2年及以上社保養老繳費憑證及財務會計聘用證明。
②報考《崗位信息表》崗位編號201至202的:
A、2024年畢業生上傳: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加蓋學校就業主管部門公章)、最高學歷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留學人員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報名條件需要的其他材料。其中,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階段及以上畢業證書。
B、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如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上傳: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加蓋學校就業主管部門公章)、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社保部門出具的未就業的證明、報名條件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其中,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階段及以上畢業證書。
C、非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如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上傳:身份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社保部門出具的未就業的證明、報名條件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其中,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階段及以上畢業證書。
D、“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如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上傳: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③照片上傳要求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④應聘人員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⑤所有上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掃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過1MB)。
2.資格初審
南京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設置的招聘條件,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6月21日10:00至6月29日12:00。
3.信息查詢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須及時到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在報名結束前,資格初審未通過者,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初審一旦通過,不得改報)。
4.繳費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平臺通過微信支付的方式繳納報名考試費人民幣100元(蘇價費函z2007{146號)。未按期進行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繳費確認時間:2024年6月21日10:00至6月29日18:00。
5.核減(取消)計劃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原則上應在招聘人數的3倍以上。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在南京江北新區網、南京江北新區教育信息網上發布核減或取消計劃公告。
報名結束后,報考被取消崗位且成功繳費的應聘人員,可于2024年7月1日14:00-16:00登錄報名平臺補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未能成功補報名的應聘人員,報名費將通過網上銀行退還。
6.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且網上繳費成功者請于筆試前3日內登錄報名平臺,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及準考證打印問題,請電話咨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本次招聘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
(1)筆試組織:筆試由南京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組織。
(2)筆試內容和總分:筆試內容為財務專業知識,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時間初定為2024年7月7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標注的為準。
本次招聘財務人員考試沒有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補習班。社會上任何聲稱針對本次考試的培訓活動、培訓資料與本次招聘的組織部門和招聘單位無關。
2.面試
面試人選在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崗位需求數的1:3比例確定,筆試合格人選不足3人的崗位,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在上述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1)資格復審。面試前,招聘單位負責對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和相關要求,將在南京江北新區教育信息網公布。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攜帶網上報名時上傳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的,應現場提出陳述申辯,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接到陳述申辯后在1個工作日內答復,逾期視為無異議。
(2)面試。面試在江北新區黨群工作部指導、監督下,由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備案后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
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財務管理等方面的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者不予聘用。參加面試人員需繳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z2007{146號)。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于面試前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40%+面試成績(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60%。
(四)體檢考察
體檢: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執行。
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廉潔自律,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教育局網、南京江北新區網、南京江北新區教育信息網上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按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因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將有關情況按人事管理權限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六、招聘咨詢與監督
南京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025-58155705、025-69761621
南京江北新區黨群工作部:025-88029228
附件:南京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財務人員崗位信息表
南京江北新區管理委員會教育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20日
原標題:南京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財務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njna.nanjing.gov.cn/xwzx/tzgg/202406/t20240620_4694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