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專任教師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2019年5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寧波教育學院改制設立為“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是一所具有60年辦學歷史,以培養全日制大專生、培訓寧波市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教育行政干部為主要任務的公辦高等師范院校。目前學校設有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產品藝術設計、音樂表演、電子商務等13個專業,全日制學生近4500人。其中,學前教育專業是浙江省高職高水平專業群,寧波市重點建設專業,學前教育發展協同創新中心被確定為唯一一個市級教育類協同創新中心,學前教育師范生培養質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學校分類類別為公益二類,經費預算形式為全額撥款,主體校區在寧波杭州灣新區。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見附件
注:1、職稱、國家二級運動員等相關資格證書的取得時間和年齡、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2、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參加資格復審,且應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國(境)外留學已畢業人員憑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參加資格復審,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參加資格復審且須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到時未取得的不予錄取);3、工作地點在杭州灣校區。
五、招聘辦法與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7日起至2021年7月9日止。
2、應聘辦法:應聘人員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將應聘所需提交材料掃描件發送E-mail至njyrsc@126.com郵箱,郵件主題請標明“事業單位招聘+應聘崗位+姓名”。
應聘所需提交材料為:《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報名表》(Word版)、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中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國家二級運動員等相關資格證書掃描件,有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的提供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等相關證明掃描件,有獲獎的提供獲獎證書掃描件。
3、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學校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資格。報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
4、報考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時間內,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按規定取消該崗位招聘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5、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由學校通知本人,同時告知資格復審和考試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實行分類考核的辦法,體育類專任教師采取“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的考核辦法;學前教育專業兒童戲劇表演專任教師采取“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的考核辦法。面試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參考教材將在發布資格復審、專業能力測評通知時同時公布。
1、資格復審
考試前,學校將對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根據疫情形勢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者須攜帶《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報名表》、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學校推薦表或學生證)、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中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學校學籍證明)、職稱證書、國家二級運動員等相關資格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障交費憑據)和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的提供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等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有獲獎的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原則上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作放棄。
2、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
“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聘者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教學能力、實踐技能等。“教學能力測評”和“專業能力測試”各100分,總成績為“教學能力測評”成績的50%和“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方案由學校另行公布。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根據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網站上通知公布的時間、地點按規定參加考試。在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后按考生測評(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3、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報崗位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作放棄,因此產生的空缺面試名額不替補。
4、成績
(1)采取“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考核方式的崗位,總成績為“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成績的60%和面試成績的40%之和,滿分100分。在“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能力測評成績排序。
(2)采取“教學能力測評+專業能力測試”考核方式的崗位,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直接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考生可在專業能力測評或面試后3個工作日登錄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網站,查看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體檢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要求。
體檢結束后,學校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棄權等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學校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擬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網站(www.nbei.net,“學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詢/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七、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的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學校地址:寧波杭州灣新區金溪西路129號杭州灣校區,郵編:315336
咨詢電話:0574-82371619、82371637(聯系人:何老師、單老師)
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15867205514(聯系人:朱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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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寧波教育學院)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