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我縣衛生健康事業的發展,加強醫療衛生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貫徹落實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皖人社發〔2017〕21號)等規定文件精神,現將碭山縣2021年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共計50名(見附件1),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在碭山政府網(http://www.dangshan.gov.cn)上發布。
在2021年碭山縣鄉鎮衛生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中安排部分招聘計劃,用于專項招聘“應屆畢業生”,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持有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2021年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專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9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網絡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登陸碭山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dangshan.pzhl.net)報名。報名時間為2021年7月5日9:00至2021年7月9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報考人員登錄碭山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報名相關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相應環節資格等處理。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碭山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7月10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網上資格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最終依據,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在招聘工作各個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崗位條件要求或者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7月10日20:00前登錄碭山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考試費用,共45元。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7月11日14:3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2、報考人員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認真閱讀《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須知》(見附件2),報名成功后視為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
3、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名須知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按照要求填寫報名表;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報考者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規范,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五、筆試
1、筆試科目:《醫學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1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成功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于7月15日8:00至月17日18:00登陸碭山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3.筆試成績
筆試滿分為120分。
本次考試設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線60分,對筆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60分的考生,不予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在碭山縣政府網公布。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按照《關于做好人事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號)精神及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統一筆試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該加分政策用于經我省統一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簡稱“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含2021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上述人員于2021年7月20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碭山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股(地址:碭山縣政府六樓635房間,聯系電話:0557-8778020)申報加分事宜。逾期未申報者,視為放棄加分。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兩年及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碭山縣人民政府網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增加2分。
六、資格審查
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鄉鎮衛生院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按照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按3:1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復印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相關要求等事宜在碭山縣人民政府網提前公告。
七、專業測試
21101-21103、21108-21112崗位專業測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21104-21107崗位專業測試采取技能操作的方式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專業(業務)能力、實際操作技能以及潛能等。專業測試總成績滿分按100分計算。
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70分,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70分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八、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碭山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考試最終成績按統考筆試成績占60%、專業測試成績占40%合成確定。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1.2×60%+專業測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若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則以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九、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一次。
十、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碭山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天。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十一、簽約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碭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精神,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十二、有關事宜
(一)碭山縣紀檢監察部門按有關規定全程監督招聘工作。對在招聘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二)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有關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碭山縣人民政府網查詢。
(三)本公告由碭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57-22509930557-8778020
考務咨詢電話:0557-8095278
監督舉報電話:0557-80202300557-2250623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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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宿州市人事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x
碭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