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政務服務工作,加強“一網辦、掌上辦、一次辦、幫您辦”政務服務四辦工作質量,根據《2024年度通遼市科爾沁區政務服務中心補充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實施方案》和用人單位需求,面向社會補充招聘政務服務中心編外聘用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簡章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補充招聘政務服務中心編外聘用人員7名。
二、工資待遇
工資標準為2400元/月,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者,從次年起月工資標準增加50元,簽訂勞動合同,屬于編外聘用人員,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歷史清楚,無不良記錄,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德優良,樂于奉獻,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適合基層工作需要;????
2.具有通遼市戶籍;????
3.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8年5月31日(不含)及以后出生);
5.身體和心理健康;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現役軍人;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在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調查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7.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科爾沁區人民政府成立的科爾沁區政務服務中心補充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工作組(以下簡稱招聘工作組)組織實施。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和參加考試。
1.報名時間:2024年6月3日—6月5日。(8:30-11:30、13:30-16:30)
2.報名地點:科爾沁區政務服務中心一樓中小企業服務大廳(通遼市科爾沁區紅光大街與民主路交匯處)
3.咨詢電話:0475-8313637
4.報名提供材料:
(1)應聘人員下載并填寫《科爾沁區政務服務中心補充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詳見附件1);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本人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2024年度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加蓋學院(系)和教務處公章的證明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6張;
(4)如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需提供《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5)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寫的電話無法聯系的,責任自負。對于故意隱瞞個人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查實后取消本次報名資格;
(6)報名費20元/人,考務費50元/人,共計70元/人(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內發改費函z2015{523號文件)。
(二)資格審查
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報名現場進行,由招聘工作組組織實施。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繳納報名費。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工作組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三)筆試
1.本次公開招聘筆試開考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開考比例的按實有報名合格人數進入筆試;筆試試卷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聘人員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2.筆試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成績并列的應聘人員查閱小數點后第三位小數區分),考試設最低控制線,考試分數低于60分視為考試不合格;
考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公告。
(四)體檢
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進入體檢環節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一并進入體檢環節。
體檢在指定醫院規定時間內進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其資格,不進入下一環節。
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另行公告。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考察采取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同被考察人面談等方式進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1.公示。考察結束后,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科爾沁區政務服務中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審批后,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最低服務期限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內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五、紀律監督
此次招聘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對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六、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在體檢、考察環節出現空缺時,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每環節只遞補一次。通過體檢、考察等環節最后一名筆試成績仍出現并列的,優先聘用就業困難人員,高學歷人員。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次公開招聘公告中未盡事宜及招聘過程中出現的其他情況,由科爾沁區政務服務中心補充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工作組研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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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爾沁區政務服務中心補充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工作組
2024年5月31日
原標題:2024年度通遼市科爾沁區政務服務中心補充招聘編外聘用人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www.keerqin.gov.cn/xwzx/tzgg/202405/t20240531_830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