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結合事業單位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為酒泉市衛生健康委委屬事業單位市120緊急救援調度指揮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酒泉市120緊急救援調度指揮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4名。具體計劃和崗位條件詳見《酒泉市120緊急救援調度指揮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簡稱《簡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從工作分配,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遵守事業單位工作紀律。
4.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其他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要求:崗位簡表中年齡按周歲計算,35周歲以下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見《簡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酒泉市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不得報考公開招聘崗位。
5.酒泉市公務員(含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辭職辭退未滿5年的,不得報考公開招聘崗位。
6.近年來參加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被記入誠信黑名單的人員。
7.現役軍人、非應屆的在校學生。
8.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三)崗位專業要求
各招聘崗位專業條件參照教育部專業分類目錄為準。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的,僅限于該專業的人員報考;專業條件設置為專業類別的,則該類別所包含的專業均為符合報考專業;因參考目錄不一致,考生所學專業與《簡表》所列目錄有出入的,以用人單位給出的標準為準,不屬于同一門類專業目錄的,不得報考。
三、招聘組織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會同市衛健委成立招聘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應聘人員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期間,在指定地點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地址:酒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金塔路13號)616室。
聯系人:關楠
聯系電話:0937-2853803
報名時,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招聘崗位條件”,本人提交的報考申請所有材料要真實、準確。報名信息中誤報、錯報等問題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3.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及《誠信承諾書》(見附件)。
(2)全日制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須提供學位證)、就業報到證(擇業通知書)等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因參加工作后辭職造成就業報到證無法提供的,須提供原單位辭職辭退文件及個人關于勞資糾紛責任承諾書;因個人原因造成就業報到證遺失并超過補辦期限無法補辦的,需提供市州級官方報紙刊登的“掛失信息”及個人關于勞資糾紛責任承諾書;因畢業生個人無法提供就業報到證,本人檔案里又沒有存根聯的,不論考試成績高低,均不列入招聘范圍);國民教育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人員報名時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3)2002年以后畢業的考生必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驗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驗證碼,在線驗證碼在有效驗證期內),凡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無法驗證的,不予報名(含軍隊院校)。
(4)報考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和執業資格要求崗位的,需提供相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6)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張。
(7)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8)考務費:每人150元,在報名時由考生通過省財政廳財務收費系統現場支付。
提交的報名材料須真實、準確,相關證件不得以證明材料代替,凡報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齊全的,不予報名。
報名期間不接受電話、網絡報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報名。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集中審查。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酒泉市人社局同意,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筆試,筆試前劃定最低分數線。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時向報名人員告知并說明理由。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確定。
1.筆試
(1)考試內容: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每科滿分均為150分,分類為:醫療衛生類(E類)。
本次筆試科目考試大綱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20年版》。
(2)準考證發放:應聘人員于2021年3月11日至3月12日到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西側窗口處(富康路26號)領取準考證。
(3)考試時間:2021年3月13日。
早上:09:00—10: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下午:14:30—16:30綜合應用能力
(4)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憑有效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進入考場。
(5)最低分數線:專業技術崗位筆試開考比例達不到1:3的(開考比例按實際參加考試人數核算,雖報名人數達到3人以上,但因考生提交的報名資料不符合報名條件被資格審核淘汰、考生缺考或考試成績為零分造成實際考試得分人數不足3人的,核定為達不到開考比例),劃定最低分數線。最低分數線計算方式:所有達到開考比例崗位中進入面試考生筆試成績的平均分;如所有崗位均達不到開考比例,則取所有崗位第1名考生筆試成績的平均分。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專業技術崗位考生,高于(等于)最低分數線進入面試。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尾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崗位和筆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成績達不到80分的,取消應聘資格。發放面試通知單前因考生主動放棄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面試人員,面試通知單發放后考生缺考,不再遞補面試人員。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知識、綜合分析能力、處理問題能力、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
面試進行現場百分制考察評分。面試小組應對每位應聘人員客觀、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價,集體現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匯總成績。紀檢監察部門全程進行監督。
應聘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和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身份證過期的,不得參加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綜合成績的計算
公開招聘崗位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筆試科目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3]×60%+面試成績×40%。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第三位小數不進行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體檢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1比例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的人選,當出現綜合成績并列時,采取加試(筆試)的方式,確定進入考察和體檢的人選。
考察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通過應聘人員就讀院校、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鄉鎮(社區),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業績(學習成績)、家庭情況及主要特長等進行綜合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
在考察中,發現考察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將其確定為聘用人選:
1.不具備報考資格條件的。具體包括: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役軍人、在讀未畢業的學生(含在讀未畢業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不具備公告明確的其他報考條件和崗位任職資格條件的。
2.未達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素質標準,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當禁止的行為的,具體包括: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壓制批評,打擊報復的;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的;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具體包括: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差,以及其他不宜從事事業單位工作的情形。
在考察中,發現考察對象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考察組對本人情況嚴格進行考察,并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實是否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論如有異議,須在公布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在指定時間、指定醫院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均由體檢者本人自理。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相關修訂標準實施。具體有:
1.《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
2.《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
3.《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
4.《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
5.《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致(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
在公開招聘體檢環節前如出臺新的相關文件政策,從其規定。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酒泉市人社局網站、酒泉人才網及招聘用人單位網站對外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招聘資格。公示無異議者,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后,報請市人社局備案,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公開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考試只公布筆試科目考試大綱,不指定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假借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招聘主管部門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
3.考察、體檢、復審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4.因考察不合格或因應聘者本人放棄應聘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可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因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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