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學校發展需要,加強我校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文件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決定面向衡陽市行政區域內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公開選調3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計劃和崗位
本次選調計劃人數為3名,具體選調崗位及計劃詳見《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選調范圍與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市各級機關、參公或公益類事業單位中具有公務員(參公)身份或事業單位人員身份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工勤崗位人員除外。公務員、參公人員選調后登記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
(二)資格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等條件。
①年齡的計算方式為:35周歲以下是指1988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②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能在學信網上認證,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留學歸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關于其相應國(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
(5)在現編制所在單位在編在崗滿1年(含試用期),新提拔的應在現任職崗位任滿1年。
(6)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參加工作不滿三年者以實際參加工作年份的年度考核結果為準。
(7)身心健康,具備適應職位要求、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學位)證書必須在公告發布前取得。
(9)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10)符合調動條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開選調中因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在編在崗人員。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選調崗位。
(8)法律、政策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以上工作經歷、服務期限等截止時間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工作經歷和服務年限時間截止計算至2024年5月31日。
四、公開選調程序
(一)發布信息
在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https://www.hyyesz.com/)和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發布公開選調公告,發布時間為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31日。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后續相關信息發布指定網站為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并確保本人所留通訊方式通暢。如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通訊方式不通暢或本人未及時關注網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和方式
報名時間: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4日17:00
2.報名方式和聯系方式
采取線上(郵箱)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和電話報名),請考生根據報考崗位要求將報名資料發送至指定郵箱:19918605615@126.com(接收郵件時間截止至2024年6月4日17:00);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谷老師19918605615。
3.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填寫報名信息后需通過報名郵箱發送以下資料。
①填寫《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②填寫《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匯總表》(附件3)。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電子證件照片(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B以下)。
④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正反面)、畢業證(出國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有效期延長到2024年7月31日)、學位證、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⑤機關事業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掃描件(需由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附件4、附件5);屬公務員(參公)身份的提供公務員(參公)登記表復印件照片(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屬全額撥款事業編制人員的提供人社部門開具的錄用通知書等相關招錄審批材料復印件照片;原單位招聘公告鏈接及公告截圖等有關服務期限已滿的證明材料照片。
⑥報考者的報名表及報名匯總表提供Word版電子稿,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請提供掃描版(jpg格式,大小不超過A4紙,文件分開命名,例如:張三學歷證、張三學位證、張三身份證),所有材料放在一個文件夾然后壓縮發送至指定郵箱。郵件命名格式(例如張三報考D1文字綜合崗位),郵件發送成功后請編輯短信(谷老師:19918605615)通知。
(2)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4.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實行線上資格初審,審核通過即為報名完成。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選調公告,誠信報考。所有上傳材料應當真實、準確,不得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一經查實虛假報考,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資格初審合格名單在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公告。
(三)筆試開考比例
資格初審結束后,同一崗位選調計劃數與該崗位初審通過人數的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學校研究并報市人社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核減崗位選調計劃,并發布調整選調計劃公告。報考被取消崗位招聘計劃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四)筆試
1.準考證領取及筆試時間:考生報名完成后憑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社保卡、電子身份證不作為參考依據)及準考證(具體以考前公告為準)參加考試,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準考證領取時間、筆試時間、地點等其他事項另行公告,請考生密切關注相關網站。
2.筆試內容及方式: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寫作,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長為120分鐘。
3.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上公布,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考生,可在筆試成績公布查詢之日起3日內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向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查分申請,查分結果將及時反饋給考生。查分范圍僅限于有無漏評、漏登,統分、登分是否準確等。
4.注意事項: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筆試。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五)面試前現場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照崗位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的崗位,或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考生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得列為資格復審對象。如入圍末位名次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則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2.資格復審時間。資格復審在筆試后、面試前進行。由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通知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另行公告。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提交資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資格復審不合格。
3.資格復審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造成選調崗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選調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相同選調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對象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得進入面試。
(六)面試
1.面試對象為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將在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上公告。
2.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以及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適應的專業能力。
3.選調崗位面試對象未達到選調計劃1:2比例又無人遞補的,相應核減選調計劃。選調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減選調計劃數。
4.選調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該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七)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
本次考試所有科目考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綜合成績計算方式如下: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考核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考試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三位數。
2.成績排名
成績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
所有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考試具體事宜、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在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公告。
(八)體檢
1.按照選調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報考同一崗位面試人員中按本公告第(七)條“成績合成和排名”中第2條“成績排名”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在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進行公示。
2.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資格。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5.因體檢不合格、自行放棄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違紀違規被取消選調資格而造成崗位選調計劃空缺時,從報考同一崗位面試人員中按本公告第(七)條“成績合成和排名”中第2條“成績排名”順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遞補1次(未參加面試者不列為遞補對象)。
6.經醫院確認已受孕的體檢對象保留體檢資格,若后續程序出現不合格或放棄不再遞補。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實地調查、審查干部檔案等方式,對考察人選資格條件(含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進行核實,主要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考察人選達不到選調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選調人選。
考察若出現棄權者(棄權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或考察人選達不到選調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取消選調資格,由此造成崗位選調計劃出現空缺的,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本公告第(七)條“成績合成和排名”中第2條“成績排名”順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1次(未參加面試者不列為遞補對象)。除出現上述情況外,考察中出現的其余情況不再遞補。
(十)公示
1.考察合格人員為擬選調人員,將在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公示期間放棄,或被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調,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選調。公示后擬聘崗位出現空缺不再遞補。
2.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選調人員,按程序辦理選調手續。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調動手續者,取消選調資格。
3.此次選調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選調人員必須在規定期限內與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簽訂《最低服務期限協議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簽訂的,取消選調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選調工作在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衡陽市紀委監委、衡陽市人社局、學校紀檢監察室等相關部門進行現場指導和監督。
(二)報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實行回避制度。凡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選調資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對違紀工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四)資格審查由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落實。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初審、面試前復審、考察時終審。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選調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五)監督電話
衡陽市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0734-8868579
衡陽市人社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0734-2880153
學校紀檢監察室0734-8833630
六、有關事項
1.本次考試報名不收報名費,報考人員往返產生的差旅費、食宿等費用自理。
2.本公告由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發布公告。
附件1: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條件一覽表
附件2: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3: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匯總表
附件4:工作經歷證明(模板)
附件5:同意報考證明(模板)
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5月23日
附件1: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及條件一覽表.xls
附件2: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3: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匯總表.docx
原標題:衡陽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www.hyyesz.com/html/998/2024-05-23/content-50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