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莞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聘用人員管理辦法》(東人社發z2020{53號)有關規定,中共東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13個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88名(詳見附件1)。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為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兩類:
1.應屆畢業生(詳見附件2《報考指南》第1點);
2.社會人員: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公開招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員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按照東莞市市直機關普通聘員薪酬標準提供待遇。
四、報考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絡報名。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報考指南》,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于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5日17:00登錄報名系統報名。報名地址:https://hj-blks.com/recruitdetaiks/214。應聘人員提供的報考資格材料或報考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二)系統初審
應聘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填寫個人信息后根據要求上傳相關附件,招聘單位于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7日17:00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在此期間收到“通過審核”內容的短信代表報名成功。若短信內容提示“初審不通過”的,請及時于資格初審時間內根據提示進行修改,逾期視為放棄報考。
(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于2024年6月24日9:00開放打印。通過系統審核的應聘人員屆時請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妥善保管。
五、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包括行政能力測試、公共基礎專業知識等。筆試設定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招聘。
筆試日期為2024年6月30日上午,請考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按照準考證上的地點、時間和其他要求參加筆試。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分別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門戶網站發布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筆試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在筆試合格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將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三)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聘單位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通過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四)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規定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另行通知。
入圍面試人員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資格復審不通過導致產生的面試人選空缺,招聘單位應當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如遇同分情況,則同時進入面試環節。
(五)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面試成績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未達合格線的考生,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六、體檢
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其他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果,復檢費用由提出復檢方承擔。
七、考察
招聘單位可以根據崗位需要對通過體檢的考生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考察人選不符合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八、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人員名單分別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九、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程序和權限向相關部門報批聘用。
十、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不合格、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公示中被發現影響聘用問題或者個人自愿放棄聘用機會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招聘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十一、其他有關問題說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2.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全過程,在系統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公示以及辦理聘用手續等過程中,如發現應聘人員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崗位條件的,或存在提供虛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將按規定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附件1:東莞市機關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崗位表.xls
附件3:東莞市機關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專業參考目錄.xls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3日
原標題:東莞市機關事業單位2024年集中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content/post_4207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