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州寧遠縣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2024年永州寧遠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126人)》已于2024年5月23日發布,本次永州寧遠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6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職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3日期間出生),部分職位需求最高年齡不超過30周歲是指1993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最高年齡不超過40周歲是指1983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體職位的年齡要求,以招聘職位表為準;
7.面向殘疾人招聘的職位(職位代碼075),報考人員必須為持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殘疾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應按規定在縣級殘聯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后方可報名;
8.有戶籍要求的職位,報考人員戶口在公告發布之日或高考時應在所要求的行政區域;
9.符合招聘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實物)必須在2024年6月3日前取得。報考人員系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報考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并取得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不符合要求。我省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有相應學歷要求、不限專業且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招聘職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技校學歷,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的結果為準。
根據《關于印發的通知》(湘政發〔2020〕10號)文件精神,入伍大學畢業生退役后一年內,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享受應屆畢業生錄(聘)用同等政策,服役經歷視同基層工作經歷。參加西部計劃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研究生支教團志愿者自研究生畢業時開始計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享受應屆畢業生的相關政策。
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專業審查參照《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進行。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職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主管部門會同縣人社部門認定。
招聘職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工作年限的計算時間一律截止至2024年6月3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計算。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務員招錄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限考期內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屆畢業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6.未滿國家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7.截止公告發布之日,寧遠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未滿服務期的特崗教師、三支一扶人員;
8.現役軍人;
9.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職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2024年永州寧遠縣事業單位招聘職位表
2024年永州寧遠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4年6月3日8:00至6月5日17:30 筆試時間:另行公告 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相關專業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