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衛生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提升公共衛生服務水平,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相關規定,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網站“招考錄用”欄目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衛生健康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品行。
2.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及心理條件。
3.1988年5月至2006年4月之間出生。應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可放寬至1983年5月以后出生,應聘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可放寬至1978年5月以后出生。
4.具備擬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2)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且現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3)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以下簡稱“兩個同等對待對象”)“兩個同等對待對象”,報名時須根據崗位要求,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4)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5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5)資格條件中所要求取得的資格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兩個同等對待對象”須在聘用時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考試。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人員。
(5)2024年11月30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6)崇川區區屬衛生事業單位編內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報考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接受改報或補充材料。報名網址:崇川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chongchuan.gov.cn)“招考錄用”欄目。
1.報名、照片上傳:2024年5月29日09:00~5月31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高度170像素、寬130像素,大小不超過20k。
2.資格初審:2024年5月29日09:00~6月1日18:00。
3.陳述申辯:2024年5月29日~6月2日期間:9:00~11:00,14: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4年5月29日9:00~6月2日期間:9:00~11:00,14:00~17:00。
5.繳費確認:2024年5月29日09:00~6月3日12:00。
(二)網上確認
1.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沒有主管部門的為招聘單位,下同)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初審意見。
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
2.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考試后,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到崇川區衛健委人事科辦理費用減免手續。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并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招聘崗位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數。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崇川區人民政府網站“招考錄用”欄目公告。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4年6月4日13:30~16:00登陸報名網站,改報符合本《公告》規定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4.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需與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招聘辦法
考試由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組成。考試由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對象。崗位報名成功人員。
2.筆試時間、地點。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請報名成功者于2024年6月6日09:00~6月8日16: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
3.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素質和專業知識等,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4.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合格分數線為60分。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崇川區人民政府網站“招考錄用”欄目公布。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通過筆試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2.資格復審由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復審要求在公布筆試成績時對外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地點到資格復審負責單位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3.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陳述申辯。
4.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人選(末位同分的一同遞補。下同)。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5.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崇川區人民政府“招考錄用”欄目公告。
6.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現場領取《面試通知單》。
(三)面試
1.面試對象。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崇川區人民政府“招考錄用”欄目公告。
2.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3.面試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綜合素質等。
4.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應聘人員。
(四)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綜合計算。所有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處理。在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高者在前,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在崇川區人民政府“招考錄用”欄目公告。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體檢由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人員確定。在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高者在前,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崇川區人民政府“招考錄用”欄目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四)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在公示結束后,11~19崗由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員按崗位代碼現場選擇,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每人限選一個單位;未按時到現場或現場未選擇聘用單位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選崗后及其他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由用人單位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崇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領取《南通市崇川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應在《南通市崇川區事業單位人員聘用通知書》規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本公告中另有規定聘用時須具有相關條件的,未能如期具有,取消其聘用資格。
報考實行執業準入資格制度崗位的人員,如符合本《公告》規定暫未取得相應專業技術(執業)資格的,須在聘用2年內取得相應執業或技術資格,否則予以解聘。
(五)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該崗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面試成績相同的采取加試):
1.應聘人員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錄用的。
3.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資格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選崗)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錄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監督舉報電話:0513-89088026(崇川區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一紀檢監察組)。
七、政策咨詢
本《公告》由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5302649。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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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5月22日
原標題:南通市崇川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部分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chongchuan.gov.cn/xccqrmzf/sydwzl/content/97195141-9b35-4780-9ea4-0024ea9557e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