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新時代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水平,全力推進新形勢下黨校的教學科研、決策咨詢、人才隊伍建設、全面從嚴治校等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共上杭縣委上杭縣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實施“智匯上杭”聚才計劃推進新時代人才強縣戰略的辦法〉的通知》《中共上杭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24年黨校引進高素質人才用編的批復》(杭委編辦〔2024〕用字4號)文件精神,2024年,我縣計劃編制內引進黨校急需緊缺高素質人才2人。為做好本次引進高素質人才的招聘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引進高素質人才為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引進崗位2個,計劃引進2人。具體招聘崗位詳見《上杭縣2024年引進黨校急需緊缺高素質人才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3.政治素質過硬,對黨忠誠,擁護中國共產黨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實守信,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5.有事業心和責任感,具有從事黨校教學科研工作所需的專業技能。
6.身體健康,符合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年滿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8年5月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8.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專業、技能和其他資格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對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公開考試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考生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各類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畢業生(已解除協議的除外);
6.現為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7.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反失信行為的人員;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10.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
三、招聘程序
成立上杭縣2024年引進黨校急需緊缺高素質人才招聘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招聘工作小組),成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委黨校等部門的相關人員組成,負責本次引進高素質人才的招聘工作。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
從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8日止(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
應聘對象可到招聘單位現場報名,也可網上(線上)報名。
(1)現場報名
地點:中共上杭縣委黨校辦公室(上杭縣臨江鎮北大路43號上杭縣委黨校辦公樓2樓)
(2)網上(線上)報名
應聘對象將現場報名所需材料掃描或拍照,打包壓縮成一個文件發送至招聘單位郵箱shxwdx2009@163.com(郵件及文件名:上杭縣委黨校人才招聘+畢業院校+專業+學歷+姓名)。
(二)現場報名及網絡報名資格審核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上杭縣引進黨校急需緊缺高素質人才報名表》(附件2)1份。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掃描件或復印件(學校還未頒發畢業證、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3.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正反面)的掃描件或復印件。
4.黨組織關系所在黨委出具的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相關證明材料。
5.個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證件照3張(1張貼《報名登記表》,2張用于制作考試準考證)。
上述需提供的相關打印、復印材料,統一按A4紙格式,報考者所留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手機號請務必填寫)。報名聯系方式:中共上杭縣委黨校,0597-3842313。
(三)報名要求
(1)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報考者只能選擇1個崗位進行報名。
(2)報考者應按規范填寫簡歷欄,如實反映各階段的就學、就業、待業等狀態,期間不能中斷。簡歷從高中階段起填寫至報名之日。
(3)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報名,并對提交的相關報考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取消報名資格。
(四)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1)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在現場進行報名的,由招聘單位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報名初審。
(2)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通過網上報名的,招聘單位將及時下載并組織初審,初審合格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組織現場審核核驗,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
由招聘工作小組對所有初審合格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確定為考試對象。
(五)考試
根據各崗位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數,采取以下考試辦法:
1.若崗位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數小于招聘人數10倍(含),考試采取試講(滿分按100分計,下同)的辦法進行,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2.若崗位資格審查合格報考人數大于招聘人數10倍,考試采用筆試+試講的辦法進行。
(1)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按100分計)。
(2)試講:根據筆試成績1:5比例確定試講人選,相關崗位如擬進入試講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擬試講人選。試講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3.試講成績合格線:試講成績合格線為60分,相關崗位若實際參加試講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試講成績合格線則為70分。未達合格線的人員,不可確定為體檢對象。
4.考試總成績計算(滿分按100分計)
(1)通過試講的辦法招聘的,考試總成績=試講成績。
(2)通過筆試+試講的辦法招聘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
筆試成績、試講成績、考試總成績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數點后2位。
(六)體檢
1.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相關崗位擬確定的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并列的,則加試一場,以加試的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2.體檢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愿放棄招考資格。
3.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進入考察環節。
4.女性報考者因懷孕可申請延期體檢,申請時必須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提交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書面材料(最長期限不超過1年),體檢對象在約定的延緩期限內可進行體檢時,經本人書面申請,按上述要求進行體檢;在約定的延緩期限內未進行體檢的,按自愿放棄本次招聘資格處理。
5.進入體檢的人員因體檢缺席或不合格等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從報考該崗位的專業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照上述辦法確定遞補人選。
(七)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由招聘單位組織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學習及在校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和個人檔案進行審核。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相應空缺的崗位按上述辦法遞補人選。
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國家有關部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取消考察資格。報考者在試用期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公示和聘用
1.招聘工作小組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各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上杭縣人民政府網站的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和上杭縣委黨校“通知公告”欄(http://www.shxwdx.cn/dxyw/tzgg/)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前因擬聘人員自動放棄或公示期內受到舉報反映有關問題且經核實后確實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相應空缺的崗位按上述辦法遞補人選。
2.擬聘用人員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經審批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并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3.被聘用的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單位報到上班,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管理及待遇
(一)招聘人員均為我縣財政核撥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按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有關規定實行聘用制。聘用期間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相關規定,享受我縣相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關待遇。
(二)根據《中共上杭縣委、上杭縣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實施“智匯上杭”聚才計劃推進新時代人才強縣戰略的辦法〉的通知》文件有關規定,符合規定條件的受聘對象除享受事業單位同級別工資、福利等待遇外,聘用7年內,由縣人才開發專項經費分別給予碩士、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2000元生活補助,屬“雙一流”高校(含原“985”“211”)的再給予8萬元、10萬元一次性安家補助。
六、其他事項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中的相關事項
1.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必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錄用。
2.崗位要求學歷類別為“全日制”的,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文憑,入學時將檔案關系轉到就讀學校。學歷的認證要求按福建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的相關規定執行。
3.專業條件的設置和審核按照《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詳見附件3)進行。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報考者要如實(只字不差)填寫所學專業,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
4.招考范圍限在“全省”的,是指:①2024年5月23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或2024年5月23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證的人員;②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2022-2024屆畢業生;③省內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22-2024屆畢業生;符合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在報考時不受戶籍限制。
(二)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方案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按規定立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在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報考者在考試及相關環節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規定進行認定處理。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次招聘的咨詢電話為:0597-3842313(中共上杭縣委黨校辦公室);監督電話為:0597-3889225(上杭縣紀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五)有關本次招聘的考務信息將通過上杭縣人民政府網站的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務公開”欄(http://www.shanghang.gov.cn/bm/rsj/zwgk/)和上杭縣委黨校“通知公告”欄(http://www.shxwdx.cn/dxyw/tzgg/)予以發布,請報考者及時關注,招聘單位不再另行通知。報考人員所留聯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六)本方案未盡事宜,由中共上杭縣委黨校商中共上杭縣委組織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相關部門解釋。
附件:
中共上杭縣委黨校
中共上杭縣委組織部
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
原標題:上杭縣2024年引進黨校急需緊缺高素質人才招聘工作方案
文章來源:https://www.shanghang.gov.cn/zwgk/rsxx/qsyzp/202405/t20240521_21239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