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結合利津縣教育類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并報上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現將2024年利津縣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畢業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的,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學歷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應于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供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二、招聘崗位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詳見《2024年利津縣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三、報名、初審和繳費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5月23日9:00—5月27日16:00。
查詢時間:2024年5月23日11:00—5月28日16:00。
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利津縣人民政府網站(首頁>專題專欄>熱點專題>利津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可點擊網站首頁飄窗進入)>教育類)報名。
教育類招聘專欄網址:http://www.lijin.gov.cn/col/col85345/index.html
應聘人員報名時,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資料。上傳的照片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按指定網站提示要求,處理好后上傳報名系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27日16:00報名截止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按照規定流程和時限,盡早完成各環節操作。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應聘人員填報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重要報名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應聘人員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撥打咨詢電話聯系。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4年5月23日11:00-5月28日16:00。
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登錄招聘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因本人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補充或更改報名信息資料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責任自負。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4年5月23日11:00-5月29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利津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應聘人員應繳納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報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請在網上繳費規定時間內聯系招聘單位并提供相關材料(詳見附件2),未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聯系或提報相應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減免資格。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與擬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
取消、核減計劃在利津縣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計劃的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2024年利津縣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條件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無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時不再安排報名。請應聘人員在繳費成功后,關注取消計劃公告,并保持通訊暢通。在規定時間內未申請改報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
繳費成功人員,須于2024年5月31日9:00-6月2日9:30登錄報名網站及時打印筆試準考證,以及《2024年東營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前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四)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應按照資格審查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見《2024年利津縣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附件2)。面試前現場資格審查通知在利津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應聘人員須及時查看。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各學科只考一科,考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
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利津縣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成績在報名網站上查詢。
筆試時間:2024年6月2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在東營市利津縣設置,筆試人員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筆試。
(二)面試
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崗位的招聘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其中招聘人數在3人及以下的,按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招聘人數4-5人的,入圍面試人選15人;招聘6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面試人員在面試資格審查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供資料的,視為自愿放棄。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筆試合格人數出現全部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面試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專業水平,重點考察學科專業素養和專業工作能力。
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
面試地點在東營市利津縣設置,時間、繳費等具體詳情見面試通知。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的收費標準為每人每場次70元。
考試結束后,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40%、60%的比例計入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名單。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面試成績應不低于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
如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如總成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增加復試的方式確定,按復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
五、考察和體檢
利津縣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同時,按照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考察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撰寫考察材料。利津縣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察情況作出考察結論。
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因應聘人員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同一崗位參加面試成績合格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如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如總成績、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增加復試的方式確定)。
六、公示和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利津縣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利津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經查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按照管理權限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并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招聘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為保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相對穩定,約定最低服務年限3年(含試用期)。受聘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報考公務員和應聘其他企事業單位或辦理調配手續。
放棄選崗或不服從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七、其他事項
利津縣永利小學招聘的工作人員為事業編制人員。東營市化工學校招聘人員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根據縣委編辦《關于縣屬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事業單位實名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利編辦字〔2018〕17號)和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山東省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利人社發〔2018〕65號)等文件規定進行管理。
利津縣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一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有關招聘事項信息將通過利津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現場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公示、選崗等期間,應及時關注網站發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招聘公告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簡章由利津縣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46-5629919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節假日除外)
通訊地址:利津縣城鳳凰大道5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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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利津縣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一覽表
附件2:2024年利津縣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須知
利津縣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5月17日
原標題:2024年利津縣教育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文章來源:http://www.lijin.gov.cn/art/2024/5/17/art_85345_10352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