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我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為做好招聘有關工作,特此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山洪災害預測接收平臺及預警平臺管理員1名。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6年6月18日后出生);
7.大專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工程類及文學類專業優先);
8.具備招聘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
3.未取得報考崗位所需學歷證書的在讀學生;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
5.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應聘者報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一)報名要求: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須提供以下材料(電子版或掃描件):《藤縣水利局202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附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及有關職位條件的證書。
2.報名時須采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所提供的身份證復印件必須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3.報名請將以上材料通過郵箱報送,并于面試時提供原件進行現場核驗,電子郵箱:tshb7282757@163.com。
(二)報名時間:2021年6月18日-2021年6月24日止。
四、面試、體檢
(一)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面試以面談形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質和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面試考官由用人單位人員組成。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結束當天公布應聘人員面試成績。
(二)體檢。具體時間及名單另行通知。體檢人員到縣級以上具有相應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負責。體檢出現不合格的,從應聘同一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據面試成績和體檢結果,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的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并確定后備人員。擬聘用人員及后備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公開欄張榜公示,同時在藤縣人民政府網、“藤縣水利局”微信公眾號公示3天。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
(二)聘用。擬聘用人員與藤縣藤縣水利局簽訂聘用合同。如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按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遞補。首次合同試用期1個月,聘用合同的期限為1年,期滿后根據單位工作需要和個人工作表現情況確定是否續簽,每次均為1年期限。
六、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為每月1800元(包含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屬于個人部分由個人承擔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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