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擴大普通高中學位供給和義務教育招生規模需要,根據福建省教育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補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閩教規〔2022〕3號)精神,廈門市同安區區屬學校擬新增招聘高中教師24名,從普通高等院校2024屆優秀畢業生中擇優錄取。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四)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五)所學專業符合崗位學科要求(詳見附件1);
崗位要求本科學歷的,本科、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專業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專業中選報一個。崗位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
(六)除上述條件外,還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2.具有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頒發的教師資格筆試科目均合格證明和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
3.符合報考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所在學校列入教師資格免試認定改革的師范畢業生的教師資格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二、招聘對象、年齡和崗位
(一)招聘對象
1.教育部直屬高校2024屆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優秀畢業生;
2.省屬公辦師范大學(校名含“師范大學”,下同)及上海音樂學院、南京理工大學、集美大學等與廈門市人民政府開展戰略合作的高校2024屆普通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優秀畢業生;
3.國務院部門直屬高校2024屆普通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本科畢業于部屬、省屬公辦師范大學的優秀畢業生;
4.福建省外省屬公辦師范大學2024屆普通教育本科優秀畢業生;
5.國際公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學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優秀畢業生;
6.福建省內本科高校2024屆優秀師范畢業生(本專業綜合評價前20%)、省內本科高校中通過二級認證師范專業的2024屆優秀畢業生(本專業綜合評價前30%),不含各級各類公費師范畢業生、委托和定向就業的師范畢業生。
(二)年齡要求
本科:1998年7月后出生(含7月,下同);碩士研究生:1993年7月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7月后出生。
(三)招聘計劃詳見附件2。
三、招聘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4年5月15日——6月1日上午10:00;
(二)報名方式:統一采取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可掃描二維碼或登錄網站進行注冊報名。
PC端訪問地址:https://jszp.xmedu.cn/login.html#/
手機端訪問地址:
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情況、擬報考崗位條件要求,在報名系統提交相關材料,選擇崗位并提交確認后,報考信息自動鎖定,不能更改。考試不收取報名考務費。
報考人員可報考多個單位的崗位。
簽約時,一個考生同時入圍多個崗位的,考生根據各個崗位的排名,自愿選擇一個單位簽訂三方協議(簽約確認書)。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簽約,若發現與兩個及以上單位簽約的,取消該考生的錄取資格。
(三)宣講安排
宣講時間:2024年5月31日9:00—17:00
宣講地點:華中師范大學新大學生活動中心二樓招聘大廳(音樂學院旁)。
報考人員可就近到現場咨詢及報名。
(四)提交材料
完成網上報名后,須提供以下材料進行審核(發送至報考單位指定郵箱,詳見附件3):
1.境內畢業生: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在校成績證明、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教師資格證相關證明材料、三方協議書等。
2.境外畢業生:身份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教師資格證相關證明材料、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其他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核
(一)資格初審:由區教育局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
(二)資格復審:筆試前由市教育局組織對區教育局推薦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五、考試
考試采取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
(一)面試
1.區教育局擇優接洽考生或安排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由區教育局通知。未收到區教育局通知的其他報考人員不再逐一回復。
2.面試采取片段教學、結構化面試等形式。區教育局在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按與崗位擬招聘人數3:1至6:1的比例推薦參加筆試,未達到3:1的原則上按比例核減相應招聘計劃。
3.所有招聘崗位面試于2024年6月1日12:00前結束。
(二)筆試
1.筆試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
2.準考證下載時間:2024年6月1日15:00起;
筆試時間:2024年6月2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華中師范大學。
考場安排及考試要求詳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為教師專業素養和本學科教學設計。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六、簽約
按照該崗位聘用人數,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簽訂三方協議書。若筆試成績相同時,則按照區教育局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具有博士學位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可簡化招聘程序采用考核等方式直接聘用。
七、體檢
體檢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根據《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執行,如《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沒有規定,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實施細則》執行。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指定醫院集中體檢,體檢費用自理。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日內向區教育局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區教育局組織到三級醫院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的結果為準。
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并配合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同安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或經區教育局會同主管部門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原則上于2024年8月(含8月)前辦理本次招聘人員入職審批手續,并依據相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納入合同管理。
九、其它事項
(一)尚未取得教師資格相關證明材料的報考人員可先報名參加考試。
(二)經考試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原則上應于2024年8月(含8月)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國考筆試、面試合格證明)、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書和證明材料。
(三)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約定的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08〕344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廈府〔2009〕170號)和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公務員局、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際交流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閩教人〔2011〕48號)精神,本次聘用教師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列為區域校際交流對象,每年交流人數要達到應交流人數的10%以上。
(五)凡發現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違規作弊現象的,一經發現,予以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按照相關考試管理規定處理。
(六)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根據不同階段,給予取消考試資格、聘用資格或單方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
(七)聘用前,區教育局應通過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核實擬聘用人員有無失信被執行情況。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不得報考或者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印發《關于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的通知(法發〔2022〕32號)、《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公安廳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犯專項行動的通知》(閩檢會〔2019〕2號),聘用前,區教育局應將擬聘用人員信息通過公安機關、檢察院、公共安全管理平臺進行審查。
(九)本次招聘的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實行參照事業單位聘用制人員管理。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職業年金、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住房貨幣化補貼等方面均參照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管理,按照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同等標準執行。
(十)國際公認的三大世界大學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學世界一流大學研究中心研究發布的世界大學學術排名(ARWU)、國際高等教育研究機構QuacquarelliSymonds發布的QS世界大學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發布的THE世界大學排名。
(十一)以輔修專業報考的,應同時取得國家承認的列入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學位證書,并且輔修專業相應信息可在“學信網”上查詢。
(十二)報考者所學專業不在《學科專業范圍》中但與擬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相近、相似”的,報考者須提供學歷(位)證、主干課程成績表、學校證明等有效憑證。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廈門市同安區紀委駐教育局紀檢組實施監督。
上述規定僅適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本規定及未盡事宜由同安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點擊查看>>>
廈門市同安區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原標題:廈門市同安區教育局校園招聘優秀畢業生公告(2024年5月)
文章來源:http://hrss.xm.gov.cn/xxgk/tzgg/202405/t20240514_28465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