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根據晉人社廳發〔2012〕53號文件《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全面實行公開招聘的通知》和晉人社廳發〔2024〕2號文件《關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為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30名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四)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30名(全額事業),招聘計劃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資格條件見附件《新絳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5.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7.報考崗位的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1993年5月14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8年5月14日以后出生),40周歲及以下(1983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二)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招聘對象為: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勞動合同期滿的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晉辦發〔2017〕62號)的要求: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被定向錄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錄(聘用)優惠政策。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山西省財政廳辦公室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的通知》(晉人社辦發〔2018〕5號)文件第二款第一項規定:“‘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后,經考核在原服務單位占編就業的,不算作‘被定向錄取(聘用)’”。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人員,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等要求。
2.“應屆畢業生崗位”的招聘對象為: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退役軍人專項崗位”招聘對象:截止公告發布之日已辦理正式退役手續、同時符合所報崗位資格條件的退役軍人,可報考退役軍人專項崗位。
“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2、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3、參加過邪教組織或非法宗教的。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得報考。
7、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
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現役、試用期、服務期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和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0日,在新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jiangzhou.gov.cn)和山西省人社廳公開招聘專欄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sxgpwb.cn/0359ycxj/
報名時間:2024年5月21日9:00—5月25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址進行報名,并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紅底正面證件照片(照片大小二寸34×45毫米,照片文件格式為jpg,大小20KB以下;不得身著制式服裝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帶式服裝拍照)。上傳前請使用報名系統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未處理的照片無法上傳。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必須使用有效的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報名時,要認真填寫《新絳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并承諾誠信報考,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其中,報名時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的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相關目錄設置。報考崗位要求為具體專業的,只能以該專業報考;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為專業類的,符合該專業類的專業均可報考。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報考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以公告發布之日為截止日期。
2.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7:00
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24小時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它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或尚未進行資格初審的,5月26日12:00前可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5月26日12:00后,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資格條件不符,即取消應聘資格。
3.網上繳費
時間: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6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繳費標準為每人100元(考試共兩科,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完成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下載打印《新絳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政策。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須提供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近期證明;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人員須提供低保證、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近期證明。申請減免考務費的考生將以上要求提供的證件和證明拍照,并連同自己的姓名、報名序號于5月26日17:00前上傳至郵箱rsg7532670@163.com進行網上辦理減免手續。
申請減免考務費的考生,需先在網上繳改,減免申請審核通過后,考務費按原繳費渠道退還。
4.崗位調整及改報名
此次公開招聘考試,根據政策規定,報考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崗位的和報考各鄉鎮衛生院專業技術崗位的,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報考其他崗位的,各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計劃改例一般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計劃之比不達3:1時,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則取消該崗位。被陸減、取消的崗位,經核準后于5月26日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崗位調整通知,同時開啟改報名通道,取消崗位時已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可以改報其它崗位,改報名時間為2024年5月27日8:00--17:00,在規定時間內未改報其它崗位的,視為自陸放棄改報。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退役軍人專項崗位和應屆畢業生崗位,不達開考比例所取消的崗位招聘計劃,自動調整到同一單位同類崗位招聘計劃中,不再另行通知;報考該崗位的考生,將自動合并到招聘計劃調整到的崗位中參加考試,不再進行改報名。不達開考陸例所核減的崗位招聘計劃,調整到同一單位同類崗位招聘計劃中,另行公告;報考該崗位的考生,可進行改報名。
放棄改報及改報其它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務費通過原繳費渠道退還。
5.下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完成繳費的考生,請在公告的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內登陸原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報名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相關內容及注意事項,提前做好考試準備,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以備筆試及本次招聘其他環節使用。
(三)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擬聘用人員綜合成績低于60分不予聘用。綜合成績相同時,應聘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序;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按加試筆試成績排序。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按招聘崗位分別命題。中小學、幼兒教師、職業教育中心教師崗位考試內容主要為科目一: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法律、經濟、時事政治、公文等常識)和科目二:教育基礎理論(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含新課程理念的現代教育思想、教育心理學、教育學等)。各鄉鎮衛生院、校醫崗位考試內容主要為科目一: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法律、經濟、時事政治、公文等常識)和科目二:衛生醫學基礎知識(衛生政策、公共衛生管理、醫療衛生常識、專業實踐能力等)。其他事業單位崗位考試內容主要為科目一: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法律、經濟、時事政治、公文等常識)和科目二:職業能力測驗(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常識判斷等)。
筆試成績=《科目一》×50%+《科目二》×50%。
科目一、科目二滿分均為100分。兩個科目一堂考完,時長180分鐘。
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等參加考試。缺少證件的,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考生可通過原報名網站自行查詢。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環節,人數未達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新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進行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供以下資料和證件:
(1)《新絳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4)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及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學歷證明。
(5)報名所用學歷對應的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技工院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和相應職業(工種)的預備技師(技師)、高級工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7)報考中小學、幼兒教師、職業教育中心崗位的須提供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頒發的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考鄉鎮衛生院、校醫崗位的須提供崗位要求的執業資格證書;
(8)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崗位”考生,須另外提供服務期滿合格證書。暫未取得合格證書的,下載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并由相關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蓋章;“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2010年(含)以后尚未領取“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的“三支一扶”人員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以及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人員,由服務地縣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創業就業基金監管中心審核蓋章)。
(9)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崗位或退役軍人專項崗位,須另外提供本人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10)在職人員應聘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人事管理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11)本人檔案或檔案所在人才服務機構存放證明。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提供相關證件和資料并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所空缺的面試名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只遞補一次,最后一名出現并列的一同進入,不足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資格條件不符,即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資格復審人選將在新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3.面試
報考中小學、幼兒教師、職業教育中心教師崗位的,采取講課的方式;報考鄉鎮衛生院崗位、校醫崗位和其他事業單位崗位的,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考官不得少于7人,由外地市的有關專家和專業人員組成。面試滿分100分,采取當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宣布的辦法進行。面試成績為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如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否則不予聘用。
面試方案、時間、地點和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新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及時在新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時間、地點和體檢考察對象名單將在新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體檢
體檢在縣級或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
體檢結束后,向社會公布體檢結果,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進行。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2.考察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并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報考資格和檔案進行審核。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用人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考察結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應聘資格。
進入體檢考察環節,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含自動放棄體檢考察)或因其他原因放棄、取消應聘資格所空出的招聘計劃,一律不再遞補。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報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后在新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試)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計劃,不再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組織人社部門核發《新絳縣公開招聘(錄用)工作人員介紹信》。用人單位持《介紹信》到有關單位辦理人事、編制等相關手續。
2.擬聘用人員在用人單位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聘用人員一經聘用(以試用期介紹信為準),在招聘單位服務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試用期)。
4.聘用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符合《新絳縣引進優秀人才推進人才強縣戰略暫行辦法》“高素質青年人才”條件的,可享受相應的政策待遇。
五、招聘紀律
1.本次招聘工作在新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進行。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實施,并具體負責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和考試考務工作;組織、紀委、編辦、財政、人社、教育、衛體、公安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參與并做好招聘相關工作。
2.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不得簡化或合并有關程序。工作中要嚴肅工作紀律,主動接受監督,嚴禁有關單位和公開招聘的組織參與者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的,一經查實,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按照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3.招聘工作應當嚴格執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4.應聘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如實提交有關證件和材料,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對弄虛作假、違規作弊一經查實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注意事項
1.整個招聘過程中的具體事宜均在新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通知和公告,請應聘者隨時關注,否則責任自負;
2.應聘人員提供的電話等聯系方式應確保聯系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3.本《實施方案》由新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咨詢電話:新絳縣人社局0359—7532670
監督電話:新絳縣紀委監委第三派駐紀檢監察組
18649393186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5.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
附件:《新絳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xlsx
新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5月14日
原標題:新絳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一)
文章來源:http://www.jiangzhou.gov.cn/doc/2024/05/14/4487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