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國際生物島發展促進中心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級政府雇員3名。歡迎符合條件的應聘者積極投遞簡歷,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秉承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對應聘者進行綜合評估的方式進行考評。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能積極服從工作安排,有吃苦耐勞、樂于服務和甘于奉獻的精神。
3.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有關規定。
4.身體健康。
5.具備較好的文字、口頭表達能力;能熟練使用常用辦公電腦軟件;有獨立工作和組織協調的能力。
6.年齡不超過35周歲(計算至招聘公告發布之日)。
(二)崗位資格條件
具體崗位資格條件見職位表(附件1),專業名稱及代碼依照《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三)報名限制條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應聘申請: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2.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參加“法輪功”或其它邪教組織經歷的;
5.從事過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道德品質上有劣跡行為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與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17時止。
2.報名方式:
報名者將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中必須有近照)及以下材料掃描件(打包成一個壓縮文件,文件同郵件主題)發送到指定郵箱(gzgjswdgwh@gdd.gov.cn),郵件主題:招聘崗位代碼+招聘崗位名稱+姓名:
(1)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證明、學歷認證報告
(3)職稱證書(如有)
(4)個人簡歷
(5)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料(如四六級證書、駕駛證等)
3.報名時間結束后,符合資格的報名人數未達到崗位招聘人數的5倍的,招聘單位有權適當延長報名時間。報名結束后,任一招聘職位符合資格的報名人數未達到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二)簡歷篩選及資料審核
廣州國際生物島發展促進中心負責對報名表及相關報名材料進行審核及篩選,經篩選后并審核符合條件的,電話通知其參加面試。面試時間與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政治思想水平、道德品質、合作意識、協調能力、應變能力、專業能力等。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四)資格復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如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崗位設置的優先條件、學歷高低、面試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由廣州國際生物島發展促進中心負責對參加應聘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需提供廣州國際生物島發展促進中心招聘政府雇員報名表(附件2)、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學位證、學歷學位鑒定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等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各類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相片1張。工作經歷證明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社保部門出具的參加工作后所繳納的社保等憑證;就職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沒有上述憑證的可提供與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其它相關有效證明材料等。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不得列為體檢對象,其空缺的資格復審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體檢
通過資格復審者確定為參加體檢對象。
1.體檢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在指定的醫院,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2.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3.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的體檢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六)組織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請應聘人員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計生證明,由廣州國際生物島發展促進中心組織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確定人選
經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選。
四、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
擬聘用人選在廣州市黃埔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
(二)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根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與新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三年,設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聘用期滿后視工作需要及工作考核等情況考慮是否續聘。其在聘用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按黃埔區有關規定執行。
五、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在同一崗位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一)體檢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聘用人員從錄用之日起在6個月內辭職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所有考生須在進入考場前出示“粵康碼”或“穗康碼”及“行程碼”,并在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態、來粵方式等情況。
(二)確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或診斷為疑似/確診新冠肺炎病例、或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的考生,或“粵康碼”“穗康碼”及“行程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度等不具備考試條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現場資格復審、面談等線下選錄活動。
(三)考生應自備醫用口罩,參加現場資格復審、面談應全程佩戴口罩。
七、其它說明
1.本次招聘凡未按要求參與招聘工作中任一環節的視為自動棄權,責任自負。
2.凡在招聘工作任一環節中弄虛作假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責任自負。
3.請應聘者在報名的同時及時準備學歷及學位、無犯罪記錄證明等相關資料。
4.待遇標準按區雇員管理有關文件執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應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5.未盡事宜以廣州國際生物島發展促進中心解釋為準。
6.咨詢電話:020-84294340,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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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國際生物島發展促進中心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