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我街人才隊伍,穗東街道綜合發展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招聘職位和范圍
(一)招聘人數:1人。
(二)崗位說明:主要負責文件(包含保密文件)交換及處理、公車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范圍:招考對象為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有服役經歷的可放寬到中專學歷。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吃苦耐勞,能夠接受不定時加班。
(二)報考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內(以上年齡計算至2021年6月21日);
(三)具有文件保密意識和紀律意識;
(四)持C1駕駛證,有B1駕駛證優先考慮。
三、招聘程序
1.報名時間: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廣州市黃埔區穗東街道辦事處B202黨建辦(黃埔區南灣大街31號寶夏花園內,夏園地鐵站、夏園BRT站可直達)。聯系人:羅小姐,聯系電話:020-82066496。
3.報名要求:應聘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以上均需原件及復印件),小一寸證件照片1張,并填寫《黃埔區穗東街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報名表》。
4.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材料,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就業推薦表等相關材料。
5.注意事項:本次招聘原則上只接受現場報名,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前來,請聯系工作人員020-82066496。
四、錄用方式
(一)實操。具體實操事宜將另行通知。
(二)面試。每個崗位按擬招聘人員數與面試人員數1:5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名單,面試不合格的應試人員不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階段。
(三)考試綜合成績。考試綜合成績由實操、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將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列,按照招聘崗位與考察人員1:1的比例,確定人員名單。
(四)體檢和組織考察
擬錄取人員自行選擇三甲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考察
重點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計劃生育情況等各方面情況,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協助擬錄用人員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見。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五、待遇和管理
參照綜合發展中心工作人員薪酬待遇管理。
六、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街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按總成績(同一崗位)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項
(一)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近3年內,在全國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2021年6月21日。
(二)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如實填報個人健康狀況并簽署《個人健康信息申報承諾書》(附件2)。報考者憑有效身份證原件、“粵康碼”綠碼及《承諾書》,經體溫檢測正常后方可參加招聘活動;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另需提供考前72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上述材料不齊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報考者須佩戴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本公告由黃埔區穗東街道辦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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