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事業單位考試網為各位考生帶來:2024山西臨汾市浮山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90人公告。更多山西事業單位招聘信息相關內容可查看欄目:山西事業編人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和臨汾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做好2024年全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臨人社發〔2024〕1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結合我縣202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浮山縣30個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宏觀管理與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五)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要求的高校畢業生(不含2024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報考人員為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教育形式的報考人員,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
(六)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0周歲(即1983年5月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規定的,以《崗位表》為準。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應屆畢業生崗位報考對象包括: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離校兩年未就業的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畢業生參加社會保險不影響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視同應屆畢業生的身份認定。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勞動合同期滿的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根據《臨汾市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實施方案(試行)》(臨退役軍人發〔2023〕22號)文件要求,退役軍人可報考“退役軍人專項崗位”。
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報考醫療衛生技術類崗位的,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住培證書中的培訓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
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所學專業名稱須與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一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應屬同一專業(類)。
《崗位表》資格條件中的專業要求,參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高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以及技工院校專業目錄。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相應《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對報名者所學專業未列在目錄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型研究生專業以及取得海外學歷學位的專業等),由浮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進行認定。
招聘崗位有從業資格要求的,需有相應的資格證書(或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須取得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資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延長2年;報考播音主持崗需有一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證書。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籍、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崗位及數量
浮山縣30個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0名。各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浮山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在浮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的指導和監督下,由浮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浮山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浮山縣人民政府網及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信息發布平臺(省人社廳官網“公開招聘”專欄)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為浮山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fushan.gov.cn )。
報名時間:5月20日9:00至5月24日18:00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依據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并提交《浮山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按要求上傳本人近期(近3個月)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本人取得的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登記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登記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核心課程和畢業論文題目,由浮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結合崗位需求進行認定。
本次招聘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應真實準確完整。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擔;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月21日至5月24日每天上午10:00左右在報名網站的報名入口公布各崗位報名情況。建議報考者盡早報名,以免后期因網絡壓力大或等待審核結果等原因,錯失報考機會。
2.?資格初審
時間:5月20日9:00至5月25日18:00
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
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1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報考其他崗位;如未通過資格初審或尚未進行資格初審的,可以在規定時間內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它崗位。報名結束后,報考人員不能再提交資格審查、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條件,由浮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對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崗位要求進行認定。
3.網上繳費
時間:5月20日9:00至5月26日18:00
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文件規定,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完成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以備資格復審時使用。
4.開考比例
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低于3:1的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2014〕20號)文件精神,縣級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報名即可開考,但成績需達到規定的合格線。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和退役軍人專項崗位,如在報名結束后未達規定開考比例,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如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該崗位取消,招聘計劃和報名人員轉入專業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一般性崗位,不再進行補充報名。
對個別特殊行業、特殊專業或要求層次較高,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報請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方可降低開考比例。
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變更公告,同時由浮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告知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
5.改報崗位
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將于報名結束后另行公告。在規定時間內未改報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改報。放棄改報及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考試費通過原繳費渠道如數退還。
6.考試費減免
根據相關政策,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
申請減免考試費的報考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隨后到浮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現場提交減免申請。減免申請審核通過后,考試費按原繳費渠道退還。
辦理減免手續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報名表》,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須提供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人員須提供低保證、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逾期視作放棄費用減免。
7.準考證下載打印
具體事項詳見筆試公告。
(三)考試與資格復審
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5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筆試由浮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命題和閱卷委托專業機構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和地點
詳見《浮山縣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公告》。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3)筆試分綜合類崗位、醫療衛生技術類崗位和教師類崗位,其中:
綜合類崗位筆試內容:
《科目一》: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公文寫作常識等;
《科目二》: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關系、資料分析等。
醫療衛生技術類崗位筆試內容:
《科目一》: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公文寫作常識等;
《科目二》:內容包括衛生政策法規、公共衛生管理、醫療衛生常識等。
教師類崗位筆試內容:
《科目一》:內容包括政治經濟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公文寫作常識等;
《科目二》:內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現代教育思想(含新課程理念)、心理學 、教育學、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等。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如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同進入復審環節。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期間,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僅遞補一次),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浮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報名表、準考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播音主持崗)、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4)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見附件2),(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服務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內填寫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分別蓋章,“派出單位意見”欄中,山西高校畢業生由共青團山西省委蓋章,非山西高校畢業生需由本人畢業院校所在地的省級團委蓋章后,并由共青團山西省委加蓋印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由服務地縣級人社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在“派出單位意見”欄內需由市級人社部門填寫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
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和退役軍人專項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政府購買服務基層崗位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政府購買服務合同、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及考核合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期間,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僅遞補一次),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3.面試
面試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在浮山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1)面試對象的確定。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
(2)面試命題由浮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委托有關專家組織進行。
(3)面試內容:
教師類:采取無反饋教學方式(講課和回答問題)進行,講課內容為應聘學段課程,教材的版本為浮山縣現使用教材。
主要測評報考者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水平、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語言表達、組織協調、儀容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醫療類: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水平、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語言表達、組織協調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綜合類: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語言表達、組織協調、人際溝通、計劃決策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播音主持人崗位:采取專業能力測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為指定稿件新聞播報、指定場景現場報道、指定主題模擬主持、指定新聞事件即興評述四項。
面試成立面試考官小組,每個考官小組一般為5-9人,全部外聘,每個考官小組設主考官1人,主持本組面試工作。
面試工作關鍵環節須全程錄音、錄像。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應于當天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1.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浮山縣人民政府網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涉及教師的可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浮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提交復檢申請,招聘單位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有殘疾人應聘的,崗位體檢條件由省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根據崗位需要和殘疾人身體狀況確定。
3.考察內容: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社區或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同時要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僅遞補一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浮山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等信息。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擬聘用對象經招聘領導組審核同意后,報縣編委會予以研究,通過后由縣民政和人社、縣委編委、財政等部門辦理有關手續。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四份,個人檔案、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民政和人社部門各一份備案。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
所聘人員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連續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受聘人員享受應聘事業單位所在崗位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七、咨詢電話
本次公開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浮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咨詢電話:0357-8126868 。
咨詢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浮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決定,并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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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
?2024年5月9日??
原標題:浮山縣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fushan.gov.cn/xwzx/tzgg/202405/t20240509_3484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