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杭錦旗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吸引優秀人才從事教育事業,解決基礎教育學科教師緊缺現狀,面向部分高校定向招聘優秀大學畢業生,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本次校園專場招聘只面向省級師范大學和“雙一流”建設高校及教育部6所直屬師范院校應往屆畢業生,教育部6所直屬師范院校畢業生不受專業限制。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共計劃招聘13人,具體崗位及其他要求詳見《鄂爾多斯市杭錦旗2024年教育領域校園專場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本次校園招聘不限戶籍;
6.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具有相應普通話資格證(語文學科為二級甲等,其他學科為二級乙等及以上),相應學科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證可在入職一年內取得;
7.年齡要求:年滿18周歲,即2006年之前出生;本科生為1995年5月9日(含)之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為1990年5月9日(含)之后出生;
8.專科起點本科生需提供完整的專科學籍材料,專科畢業證、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
9.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品行端正、吃苦耐勞、樂于奉獻,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11.應聘人員學歷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或招聘);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在校期間學業成績不佳等不符合“品學兼優”標準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公告在杭錦旗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欄目(http://www.hjq.gov.cn)發布。后續相關考試信息均在杭錦旗人民政府網站(以下簡稱指定網站)發布。
1.報名統一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直接登錄指定網站,點擊(網址:http://www.0477hr.com/contents/19/2179.html)進行網上報名和打印準考證。
2.報名時間:2024年5月9日上午9:00--5月13日下午5:00。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且必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往屆生)、在校期間各科成績(應屆生,蓋學校公章)原件等相關證件和材料報名。
4.報名時,應聘人員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60KB以下)。
5.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專科(本科)畢業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填寫本人就讀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包含起止年月、就讀學校、院系和專業(須如實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取得的學歷、學位(含第二學位、第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
工作簡歷:須完整填寫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
6.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參考教育部制定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如實填寫本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有第二學位、第二學位、輔修學位專業的,同時要如實填寫相應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對現行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的一些高校自設專業、新興學科、國外教育學科等,應聘人員也要如實填寫,以便資格審查人員初步判斷是否符合職位的專業要求。
7.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要及時修改,資格初審通過后無法修改。8.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9.應聘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10.報名期間,應聘人員要合理安排時間,盡量避開報名高峰期,以便按時完成報名有關事宜。
11.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隨時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對審查未通過的,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資格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14日上午12:00。
2.資格初審時,凡發現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相關學習經歷和真實身份等以及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
3.《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關學歷、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三)筆試
1.筆試。資格初審通過后,進行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試卷統一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同一試卷出現兩種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處理。未如期參加筆試的,視為自動放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只針對大學本科學歷、學士人員。筆試只作為進入面試環節的依據。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和教育部6所直屬師范院校畢業生不參加筆試,通過資格復審合格后直接進入面試(不計入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U5的比例內)。
3.筆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4.筆試結束后,由公開招聘和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情況劃定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從筆試總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U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選。同一崗位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選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5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調整招聘計劃或因無人報考取消的崗位,經公開招聘和人才引進領導小組研究,在指定網站上予以公布。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指定網站上另行公告。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需攜帶:
(1)《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應屆生須提供在校期間各科成績(蓋學校公章)原件及復印件、學籍在線認證報告(一式兩份);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研究生須提供本科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及本科在線驗證報告(一式兩份);
(5)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或打印的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合格成績單,一式兩份);
(6)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
(7)往屆生須提供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一式兩份);
(8)其他證明材料(一式兩份)。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事宜通過指定網站另行公告。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至少在面試開始前半小時到達指定地點,未在規定時間前到達指定地點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采取模擬課堂試講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每位應聘人員試講時間為12分鐘以內,試講內容提前30分鐘告知應聘人員,同一學科試講內容相同。面試采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
3.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并由考官簽字后公布。
4.每個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行下一環節。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前在指定網站公布。
(六)總成績
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應聘人員成績在指定網站上公布。
(七)體檢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并在指定網站公布。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選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組織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
1.體檢應當在二級乙等及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
2.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經公開招聘和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后依次遞補。
3.體檢工作結束后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組成2人及以上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員擋在門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政治審查、同被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根據需要也可以進行延伸考察等,廣泛深入地了解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2.對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應聘人員經公開招聘和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遞補。
(九)公示
1.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等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指定網站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間,對于實名反映與本次招聘有關的舉報信、電話等,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招聘的全過程。
(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統一聘用分配,擬聘用人員須服從分配。
(三)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用人單位(招聘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的;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校園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政治審核不合格、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5.在政治思想、遵紀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為的。
6.其他違反招聘有關規定情形的。
(四)招聘單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文件辦理新聘用人員相關聘用手續,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五)確定最低服務期限。合同期限即為最低服務年限,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六)本次校園招聘人員為事業編制,簽訂合同并分配后,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七)引進人員符合《鄂爾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實施辦法(2024年修訂)》規定條件的,按規定給予高校畢業生安家補貼。具體如下: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一流建設學科的博士、碩士畢業生可分別申請40萬元、30萬元安家補貼;非一流建設學科碩士畢業生可申請20萬元安家補貼。其他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雙一流建設學科碩士畢業生可申請20萬元安家補貼。其他高校博士、碩士畢業生可分別申請30萬元、10萬元安家補貼(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指教育部等部委2017年公布的第一輪“雙一流”名單中的42所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其他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指教育部等部委2022年公布的第二輪“雙一流”名單中,除上述42所高校以外的其他“雙一流建設高校”。世界大學排名前300位高校指列入國際高等教育研究機構QuacquarelliSymonds發布的QS世界大學排名前300位的高校)。
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本科畢業生可申請10萬元安家補貼,其他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本科畢業生可申請5萬元安家補貼。
世界排名前300位國(境)外高校博士、碩士、本科生可分別申請40萬元、30萬元、10萬元安家補貼。安家補貼自獲批當年起,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發放。
(八)新招聘教師可免費申請周轉房。
(九)擬聘用人員備案。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送人社部門備案。
六、其他事項
(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招聘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環節擬取消應聘人員考試、聘用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及時告知應聘人員被取消資格的相關事宜、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
(二)本次招聘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電話通知遞補考生。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后,放棄或被取消錄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三)本次招聘面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考試無關。
(四)招聘教師在合同約定服務期5年內不準脫產考研、不得離開教育一線、不得辭職或調離杭錦旗教體系統,否則不予辦理一切相關人事手續。
七、紀律與監督
(一)實行回避制度
1.崗位回避。應聘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2.履職回避。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二)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咨詢電話
杭錦旗教育體育局0477-6622159(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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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鄂爾多斯市杭錦旗2024年教育領域校園專場招聘崗位信息表
杭錦旗公開招聘和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
2024年5月8日
原標題:鄂爾多斯市杭錦旗2024年教育領域校園專場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hjq.gov.cn/szyw/tzgg/202405/t20240508_3599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