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301號)等政策規定,因工作需要,廣東警官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9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廣東警官學院是經公安部批準整建制納入評授人民警察警銜范圍的廣東省公安廳所屬事業單位,是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省屬公辦全日制公安本科院校,是廣東省公安機關后備人才培養基地、省級公安民警培訓基地、公安部警務實戰訓練基地和外警培訓基地。學院以本科教育為主體,建立了包括普通本科學歷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民警研修在內的層次分明、結構合理、銜接緊密的公安高等教育體系。學院現有濱江和嘉禾兩個校區,分別位于廣州市海珠區和白云區。
二、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35周歲(含)以下(年齡計算至報名首日),其他條件詳見《廣東警官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享受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評授人民警察警銜,享受警銜津貼。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9日9:00起至2024年5月14日16:00。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應聘人員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注冊、上傳照片資料、填寫個人信息并完成網上報名。
3.報名上傳資料包括: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系統填報后自動生成,無需上傳);
(2)本人彩色證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證(正反面在1張圖片上,JPEG或JPG格式);
(4)畢業證、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榮譽證書及職業資格證書等,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在讀證明(PDF格式);
(5)發表論文論著情況、主持完成的科研項目情況和重要的社會兼職及獲獎情況等材料,需提交證明材料(合成一個PDF格式文件)。
(6)按廣東省相關規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請提供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7)請嚴格以“本人姓名+畢業院校專業+專業代碼”方式命名,一次性填報報考信息及上傳全部相關證明材料,對填報信息和上傳證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實導致審核不通過,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8)上傳的電子掃描版材料須確保清晰、可讀,否則視為無效。
4.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本次招聘實行誠信報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要求,對所提供的各項信息、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凡填寫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本次招聘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專業設置。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應聘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其崗位條件為“企業管理”(財務管理方向),那么專業中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境外留學人員按所獲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和成績單參照國內相近專業報考,報考時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績單。
(3)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應聘人員須于報名首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報考應聘人員類別條件為“應屆畢業生”的崗位,應聘人員應為國家統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國家統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非在職),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9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完成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上述人員須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正在參加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4)落實回避規定要求。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等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定。
(二)資格初審
根據應聘人員填報信息和上傳材料,重點審核應聘人員年齡、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等,通過資格初審人員進入筆試。筆試名單和時間將于報名截止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警官學院官方網站(https://www.gdppla.edu.cn/)和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公布。
(三)考試確認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請于2024年5月17日9:00至5月20日16:00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按網上提示方法進入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筆試。未按規定時間進行確認的應聘人員報名不成功。
(四)打印準考證
應聘人員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自行到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查看筆試時間、地點。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妥善保管。
(五)筆試
所有崗位采取固定考場閉卷限時的考試方式,主要測評基本能力,不指定參考書。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5比例確定入圍后續招聘環節人員名單,末位出現同分的一并入圍。如果入圍人數比例達不到1:5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筆試成績和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警官學院官方網站和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查詢。
(六)現場資格復審和心理素質測評
入圍面試人員需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地點、準備材料等有關事項在廣東警官學院官方網站、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公布。
對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當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因入圍面試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的,在同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根據《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5〕97號)參加心理素質測評。
(七)體能測評
通過現場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根據《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進行體能測評,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測評次數不超過2次;縱跳摸高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各項目有1次測評達標的,即視為該項目測評合格。測評結果得出后均不進行復測或補測。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體能測評結果當場向應聘人員公布并書面確認。體能測評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八)面試
專任教師崗位,采取試講方式,重點考評應聘人員的教學能力水平、專業知識水平、綜合素質能力等。
總務處工作人員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重點考評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綜合素質能力等。
輔導員崗位,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方式,重點考評應聘人員的分析問題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簽名確認。
(九)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組織面試。
(十)體檢
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在廣東警官學院官方網站、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公布。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標準執行。體檢結果將電話通知應聘人員。
(十一)考察
體檢合格者按規定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省府第301號)相關規定執行,考察還需要參照執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對曾連續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難以進行考察的,不得聘用。請謹慎報考。
(十二)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東警官學院官方網站、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六、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招聘崗位年齡條件的計算截止時間為本次招聘報名首日。
(二)應聘人員應確保聯系方式準確、暢通。因應聘人員通聯不暢無法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三)本次招聘不對應聘人員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四)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學院將根據具體情況,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如果遞補,遞補人選從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產生,并按照公告中有關體檢、考察、公示等規定辦理。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廣東警官學院人事處,020-36242480,吳老師,020-36194863,梁老師。
監督投訴電話:020-36194875,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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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警官學院
2024年5月6日
原標題:廣東警官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s://hrss.gd.gov.cn/zwgk/sydwzp/content/post_4417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