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藥科職業學院是由山西省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高等職業院校,隸屬省教育廳,屬于公益二類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學院為國家優質高等職業學院,全國首批百所“現代學徒制”改革試點單位,山西省示范性高職院校,山西省優質高職院校立項建設單位,山西省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A級”院校,山西省“雙高計劃”立項建設單位。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國家及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山西藥科職業學院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山西藥科職業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6名,均為專技崗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山西藥科職業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崗位表》(附件1)的要求為準。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具體要求的,獲得博士學歷學位的國(境)內外博士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要求(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還須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
(六)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8年5月9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博士年齡可以放寬至40周歲(1983年5月9日以后出生)。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12月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將報名材料打包發送至學校人才工作部電子郵箱(ykrcgzb@126.com)。應聘者郵件標題格式統一要求為:“2024高層次人才應聘-畢業院校-姓名-專業”。
3.報名提交材料:
(1)《山西藥科職業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報名登記表》(附件2)電子版及掃描件(本人手寫簽名),報名表中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
(2)本人身份證掃描件。
(3)本科、碩士、博士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相應階段課程學習成績單原件掃描件。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4年畢業生須提供在讀證明(包含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等)
(4)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及聘任文件、學術榮譽證書、科研成果、就業推薦表等原件掃描件。
(二)資格審查
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對應聘者條件進行資格初審,主要審查應聘人員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畢業學校、學術成果等信息。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由學校電話通知本人資格復審、考核的時間、地點等信息。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存在問題,隨即取消其資格。
(三)招聘方式
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應聘人員的思想道德素質、身體心理素質、教學科研能力和發展潛力進行考核。考核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線為60分。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根據考核成績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和考察由山西藥科職業學院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應聘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復檢申請,招聘單位應盡快安排應聘人員復檢。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強化考察環節,嚴格把關,考察應深入細致,對被考察對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學校成立考察小組,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對應聘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或審核。國內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其他人員由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社區、村委會出具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后,在學校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考核成績、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五、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落實回避制度;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報名、考核、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六、咨詢、監督電話
招聘政策和具體事宜可咨詢山西藥科職業學院人才工作部。
聯系人:田老師
政策咨詢:0351-7820622
監督電話:0351-7820623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附件:附件1:山西藥科職業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崗位表.xlsx
附件2:山西藥科職業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報名登記表.docx
山西藥科職業學院
2024年5月9日
原標題:山西藥科職業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文章來源:https://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405/t20240509_95574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