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3〕88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結合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廳下達的2024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平遙縣計劃組織實施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政府宏觀管理與落實用人單位自主權相結合的原則;
(四)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五)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條件和崗位所需具體要求的高校畢業生(不含2024年畢業的委培生、定向生)、職業院校畢業生(含技工院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具有符合崗位需求的年齡條件,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5月8日至2006年5月8日期間出生),其他以此類推;
(七)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政策規定,港澳地區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同胞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享有公平競爭權利,可應聘到內地事業單位就業,應聘人員須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等相應條件。
在符合專業等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的崗位。
報考者的學歷需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報考者為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教育形式的報考者,其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須在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
本次招聘專業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專業設置,其中本科按照“陽光高考”專業知識庫設置,研究生按照“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專業知識庫設置。
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海外學歷學位的專業、技工院校專業等未列入的,由平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根據專業目錄調整前后對應關系、主要課程、研究方向等進行認定。
本次招聘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報考對象包括: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和參加我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錄用的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勞動合同期滿的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本次招聘設“應屆畢業生崗位”,報考對象包括: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
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住培證書中的培訓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
不得報名應聘的主要情形: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能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戶籍、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四、招聘崗位及數量
平遙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6名,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以《平遙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的要求為準。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平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制定公開招聘實施方案,報晉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2024年5月8日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yao.gov.cn)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類信息(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時間、地點以及筆試、面試成績等)均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ingyao.gov.cn)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名考生密切關注,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負。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現場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報名時間: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應屆畢業生崗位報名時間
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報名時間
2024年5月20日--2024年5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報名地點:平遙縣柳根西路行政服務中心一層會議室
3.報名辦法: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只限報一個崗位,多報者無效。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平遙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如畢業學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須如實填寫畢業證所載一級學科名稱,《報名登記表》“備注”欄中寫明所學具體專業;高校自主設置的研究生專業、專業學位領域調整前的專業、海外學歷學位的專業、技工院校專業等,由平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結合崗位需求進行認定。
報名時須提交以下相關證件和材料(除證件原件外均為A4紙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學校開具的學歷(含學位)證明,并需說明入學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是否可如期畢業及按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紅底免冠照片4張(背面需標清姓名)。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報名登記表》、《電子版報名信息》、《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
(5)單位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加注當地組織或人事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6)2022年、2023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檔案存放證明及組織關系證明材料和《個人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要提供《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服務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內填寫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分別蓋章,“派出單位意見”欄中,山西高校畢業生由共青團山西省委蓋章,非山西高校畢業生需由本人畢業院校所在地的省級團委蓋章后,并由共青團山西省委加蓋印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由服務地縣級人社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在“派出單位意見”欄內需由市級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
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還需提供本人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和退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當地退役軍人事務管理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勞動合同期滿的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需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8)按“兩個同等對待”報考的人員還需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4.考試費用: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文件精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向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收取的考試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試共兩科,共計收取考生100元考試費用。
根據相關政策,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政策。
脫貧戶家庭人員、易返貧致貧家庭人員須提供鄉村振興部門出具的證明;城市低保和農村低保人員須提供低保證、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5.其他事項:
(1)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若干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4]20號)文件精神,平遙縣計劃生育婦幼保健服務中心、平遙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鄉鎮衛生院(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專技1--專技5崗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若崗位招聘名額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不達1: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崗位招聘人數按比例核減或取消。
(2)其他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
(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應屆畢業生崗位在報名結束后未達規定比例被核減或取消的,其核減取消的名額將調整或轉為一般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核減、取消、調整情況,將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發布補充公告,同時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進行改報,在規定時間內未改報其他崗位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改報,放棄改報及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的,考試費通過原繳費渠道如數退還。
(三)考試與資格復審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平遙縣計劃生育婦幼保健服務中心、平遙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鄉鎮衛生院(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專技1--專技5崗位不低于70分,其他事業單位崗位不低于65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試卷形式為兩個考試科目的合訂本,滿分為100分,兩個考試科目各占50分。
普通事業單位筆試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兩科,《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內容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包括為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科技人文等。
平遙縣計劃生育婦幼保健服務中心、平遙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鄉鎮衛生院(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專技1--專技5崗位筆試科目為《衛生公共知識》和《衛生專業測試》兩科,《衛生公共知識》考試內容包括衛生法律法規、衛生政策、公共衛生管理、職業道德等;《衛生專業測試》考試內容包括醫療衛生基礎知識等。
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將通過平遙縣人民政府網另行通知,筆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缺少證件及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考生筆試成績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平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如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同進入復審環節。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平遙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證明)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報告》、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2022年、2023年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檔案存放證明及組織關系證明材料、當地社會保險部門出具的未繳費記錄證明和《個人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
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要提供《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承諾書》和服務期滿合格證書。
(2)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加注當地組織或人事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3)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5)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服務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內填寫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分別蓋章,“派出單位意見”欄中,山西高校畢業生由共青團山西省委蓋章,非山西高校畢業生需由本人畢業院校所在地的省級團委蓋章后,并由共青團山西省委加蓋印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由服務地縣級人社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在“派出單位意見”欄內需由市級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
退役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勞動合同期滿的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需提供本人《政府購買服務勞動合同》、《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和《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考核合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6)按“兩個同等對待”報考的人員還需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僅遞補一次),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3.面試
面試由平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制定實施方案,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試的具體組織、內容、方式及時間安排,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告通知。
面試工作將全程錄音錄像。
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應于當天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和考察由平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實施。
1.做好事前準備和保密工作。體檢有關事宜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應當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提交復檢申請,招聘單位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3.考察內容: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因個人放棄體檢、考察形成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僅遞補一次)。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平遙縣人民政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擬聘人員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招聘數量,招聘專業,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學歷(學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等信息。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平遙縣衛生健康和體育局鄉鎮衛生院(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招聘結束后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統一集中擬聘人員公開選崗。擬聘用人員按高分優先選崗的原則,按照各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的聘用單位,綜合成績名次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
事業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被聘用人員在平遙縣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內不得申請向外縣(市)調動、不得辭職,否則不予調檔。如在試用期內發現聘用人員患有癲癇、精神疾病等體檢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將不予聘用。
六、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落實《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三)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等違規違紀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公開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對公開招聘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咨詢、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0354--5868232(平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354--5868155(平遙縣紀委監委第二派駐紀檢監察組)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招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特別提示: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培訓輔導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組織機構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
1.平遙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2.平遙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xlsx
平遙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
2024年5月8日
原標題:平遙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pingyao.gov.cn/zwgk/bmxxgkml/zfbm1/3rsj/fdzdgknr2/rsjbjwj3rsj/rsjtzgg3rsj/content_15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