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和要求,本次招聘工作由我校負責組織實施負責?,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2024年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93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七)報考人員需具備中等職業教育教師資格證書,尚未取得的,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及普通話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等級要求二乙及以上),否則予以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仍诘娜藛T;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七)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八)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于2024年5月7日起在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滁州市教育體育局、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網站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為2024年5月27日—5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地點在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滁州市豐樂大道2238號)綜合樓一樓大廳。
2、應聘人員需填寫《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并提交兩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八張。其中:
(1)屬全日制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附件4)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4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蚴 ⑹胸撠熥詫W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4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任職兩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人員,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情況登記表》(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兩年或以上)。
3、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4、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考試費用,合計90元/人。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應提供低保證;脫貧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應提供家庭幫扶手冊或脫貧戶和防止返貧監測戶信息采集表。
5、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6、筆試人員于規定時間持有效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綜合大樓311室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領取準考證時間請關注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網站。
(三)考試
本次招聘所有崗位均需參加筆試。
1、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基礎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兩科。
(2)筆試內容。《基礎知識》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等,考試時限為90分鐘,分值為100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主要內容:教育政策與法規、中學層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考試時限為90分鐘,分值為10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根據報名情況統籌安排,具體時間安排請關注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網站。筆試地點設在滁州市城區內,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網站公布。
筆試合成成績為:《基礎知識》成績×50%+《教育綜合知識》成績×50%。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在其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在筆試成績合成前每科加2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成成績須達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面試
面試實施方案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的保密和紀律要求實施。
(1)面試人員的范圍。按照考生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參加應試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按實際參加人數確定。
(2)面試的形式和程序。面試可根據招聘崗位要求不同分別采取試講、說課、技能操作等多種形式進行,具體辦法在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面試實施方案中公布。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宣布。為確保用人質量,面試成績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70分,或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應試人員的平均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面試時間及信息查詢。面試實施方案及相關信息屆時在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網站公布。內容包括:招聘崗位及筆試入圍人員、面試程序與規則、面試內容、方式和時間、地點以及聯系人、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4)考試成績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為:筆試合成成績×50%+面試成績×50%??荚嚳偝煽冊诿嬖嚱Y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網站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如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教育綜合知識》成績高低排序,《教育綜合知識》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的形式確定。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由兩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據實撰寫考察材料。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從考試、體檢、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網站公示7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入編等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公示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上班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到編制部門辦理編制核銷手續。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學院紀委對招聘過程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監督電話:0550-2180900、0550-2181532。
報名咨詢電話:0550-2187996。
上述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本公告由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滁州市教育體育局、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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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
2024年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滁州市教育體育局、
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
2024年05月07日
原標題:2024年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滁州市第一職業高級中學、滁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rsj.chuzhou.gov.cn/gsgg/1104360247.html